出口產地標示不實 基隆關查獲多起

基隆關自今年初迄今,已查獲多起出口貨物產地標示不實案件,均依規定移交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裁處;基隆關昨日再次提醒業者,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並於出口報關前審慎檢視產品是否已符合實質轉型要件,並誠實申報,以免受罰。 基隆關指出,實質轉型是指原材料經加工或製造後,所產生的貨品與其原材料歸屬的我國海關進口稅則前六位碼號列「相異者」;或是貨品的加工或製造,雖未造成稅則前六位碼號列改變,但附加價值率超過百分之三十五或特定貨品已符合國際貿易局公告的重要製程者。 該關查獲的產地標示不實案件中,便有業者進口原料到臺灣進行微型加工、裁切、檢測或包裝等作業後,將成品申報國貨出口,但稅則前六位碼號列相同,且經試算其產品的附加價值率未達百分之三十五,按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加工、製造的貨品未達實質轉型者,產地不得標示臺灣。因此,產地標示不實均依違反貿易法規定移交經濟部國貿局裁處。 基隆關強調,因應中美貿易戰,為維護MIT信譽及我國產業貿易利益,海關將持續加強查緝違規標示產地。另外,行政院院會最近也已通過貿易法第28條第6款規定修正案,有關產地標示不實的裁罰金額將由現行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鍰,加重到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籲請業者誠實申報,以免遭受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