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管制清單內戰略性貨品至白俄羅斯 應取得輸出許可證

業者出口管制清單內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至白俄羅斯,亦應取得輸出許可證。

高雄關表示,為配合經濟部公告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將「輸往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修正為「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五十七個管制品項(簡稱輸俄及白俄清單),自公告日(一一一年五月六日)起,業者出口該等貨物至白俄羅斯,與出口至俄羅斯同須事先取得國際貿易局核發的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獲准後憑以報關出口。

高雄關提醒業者切實遵循出口管制法令,在出口前善盡調查義務,出口人報運上述清單貨品出口至俄羅斯或白俄羅斯,應於出口報單的「輸出許可證號碼-項次」欄填報輸出許可證號碼,並於申請查驗方式欄填報「8」(申請書面審查),請業者注意,以免受罰,「輸俄及白俄清單」相關內容及規定,可參考國貿局在其官網提供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