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前注意! 台中111處露營場僅17處合法

▲ (台中市府提供)

台北市 / 蘇偉樺 綜合報導

露營活動為近年來最受歡迎的戶外活動之一,但台中市政府指出,市內111處露營場中,合法的只有17處,將加速輔導業者合法化,以保障消費者安全與權益。

台中94處露營地卡在違法使用農牧或林業用地

台中市觀旅局指出,台中市目前共有111處露營場,合法只有17處,其他未合法的94處中,有85處位於農牧用地、3處位於林業用地,約佔未合法總數的93.6%,市府相關單位正積極輔導業者合法經營,目前台中市17處合法露營場(含公有露營場地)之相關資訊,已放置於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提供民眾查詢參考。

觀旅局局長林筱淇表示,為提供民眾安全露營活動場地,市府觀旅局、農業局、都市發展局、原民會、水利局、地政局及區公所等相關局處組成輔導小組,以實地訪查方式,積極進行輔導合法化;今年至11月底止,已完成21處未合法露營場輔導訪查,市府會持續輔導露營設置,待中央研議修訂放寬農牧用地或林業用地,容許設置露營設施法令通過後,將可解決大多數位於農業地及林業用地未合法露營場土地使用管制問題。

(台中市府提供)
(台中市府提供)

▲ (台中市府提供)

觀旅局提醒,民眾前往露營活動時,應充分的行前規劃與準備,並選擇合法的露營場地,以及避免進入危險地區或溪谷、水域,隨時提高警覺注意安全,另在無人經營之場域露營,則更需注意有無禁止或限制之公告或警示,且不帶走也不留下任何東西,才能開心遊、平安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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