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 繫安全帶仍癱瘓…駕駛控設計有缺陷 三菱判賠10億

賓州一名男子六年前駕駛三菱汽車時為閃避另一輛車而翻覆,他聲稱因安全帶缺陷導致他四肢癱瘓;賓州陪審團裁定三菱汽車公司支付近10億元賠償金。

原告律師法勒(Kyle Farrar)表示,費城普通法院(Philadelphia Court of Common Pleas)陪審團10月30日判給現年58歲的阿瑪加蘇(Francis Amagasu)及其妻子1億7655萬1384元的補償性賠償、以及8億元懲罰賠償。

阿瑪加蘇2017年11月11日在賓州白金漢鎮的一場交通事故中受傷,當時他駕駛著一輛1992年份的三菱3000GT跑車,為避開另一輛車,結果車子失控翻覆。

原告聲稱儘管當時他繫著安全帶,但由於安全帶設計缺陷,車子碰撞過程中有四吋鬆弛,導致他頭撞到車頂;原告並表示,三菱未進行翻滾測試,草率魯莽。

陪審團10月20日開始聽取證詞, 10月27日進行簡短審議後做出裁決。

三菱表示將提出上訴。三菱汽車北美公司透過聲明表示賠償金額「令人震驚」,並強調該公司產品向來是道路上最安全的車輛之一,曾贏得多項安全獎項足資證明。

法勒是Farrar & Ball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他認為在原告受傷情況下,即使上訴也將維持原判,而且懲罰性與補償性賠償的比例符合美國最高法院原則。

法勒補充,事故中涉及的安全帶存在缺陷,其證據不容置疑,普通消費者並不知道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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