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數只差一點點!台大醫學系「落榜頭」控遭「在校生重考」排擠 憤提告求錄取

[FTNN新聞網]記者林兪彤/台北報導

李姓高中生去年參加「111學年度學士班申請入學招生考試」,成台大醫學系的「落榜頭」,遺憾未被錄取,但他不滿校方未排除在校生錄取或增額錄取,導致其就讀機會遭排擠,憤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李生總分未達最低錄取標準,不會因為考生身分有異,影響其錄取就讀機會,判他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李姓高中生去年參加「111學年度學士班申請入學招生考試」,成台大醫學系的「落榜頭」。(圖/林兪彤 攝)
李姓高中生去年參加「111學年度學士班申請入學招生考試」,成台大醫學系的「落榜頭」。(圖/林兪彤 攝)

據了解,李生在台大醫學系的招生過程,首先通過第一階段的篩選,然後參加了第二階段的指定科目甄試。然而,他的總分只有75.97分,未達到最低錄取標準,因此收到了不錄取的通知。但李生認為台大醫學系錄取過程,有不公平的情形,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李生提告主張,台大醫學系在公布招生結果之前就已經收到檢舉,指一名蘇姓學生原本就是該科系的在校生,但卻未揭露自己已在校就讀的身分,報名參加該次考試。此外,蘇生也明確表示不會登記就讀。另繁星計畫有兩名缺額,然而校方卻未採取任何措施來處理這個情況,也沒有增加備取名額,導致李生無法被錄取,成為了「落榜頭」。

台大指出,並未限制、禁止已經有大學學籍的學生再次報考,因此無論重新報考的原因是什麼,都毋需撤銷錄取資格。(圖/林兪彤 攝)
台大指出,並未限制、禁止已經有大學學籍的學生再次報考,因此無論重新報考的原因是什麼,都毋需撤銷錄取資格。(圖/林兪彤 攝)

李生進一步指出,根據教育部核定,台大醫學系的錄取名額為50人,代表校方應該錄取足夠的學生。此外,蘇生在口試時故意隱瞞自己是在校生,違反了校方的招生規定。況且,如果一名入學生,同時在台大有2個以上的學士班學籍,則應予退學。

基於這些理由,李生要求法院撤銷他不錄取的決定,並取消蘇生的報考和錄取資格,再重新作成他錄取的決定。不過,台大向法官表示,根據司法院的解釋,大學有權自行訂定入學資格條件以篩選學生,並且憲法並未賦予「人民請求入學許可」或「提供特定教育給付」等權利。

李生認為台大醫學系錄取過程,有不公平的情形,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圖/林兪彤 攝)
李生認為台大醫學系錄取過程,有不公平的情形,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圖/林兪彤 攝)

此外,根據台大的招生規定,如果考生的總成績未達到最低錄取標準,即使校方尚有名額,也不會錄取。李生的總成績為75.97分,未達到最低錄取分數76.02分,因此未被錄取。

與此同時,台大也指出,招生簡章和招生須知,都並未限制、禁止已經有大學學籍的學生再次報考,因此無論蘇生重新報考的原因是什麼,都毋需撤銷錄取資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則認同台大立場,並審酌李生的考生身分是申請入學,基於大學自治原則,李生沒有請求權訴請台大作出特定錄取規範,尤其是在他人是否具報考、錄取資格,李生僅能主張最低錄取標準是否合法,決定判李生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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