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拱天宮黑名單 法官批「蘇大媽」浪費司法資源判刑8個月

白沙屯拱天宮列為「永久不受歡迎人物」的知名檢舉達人「蘇大媽」蘇寶蘭,被控妨害公務等5案,台南地院今(26)日宣判,判處蘇寶蘭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台南地院刑庭副發言人林臻嫻說,

林臻嫻說明,蘇女公然對製作筆錄的員警或執行公務人員出言侮辱,或以瀆職相脅,目無法紀,對國家公權力侵害嚴峻,浪費司法資源,因此依法量刑。

據了解,蘇女2年多來檢舉或申訴員警瀆職案件共有288件、處理其與他人糾紛向110報案記錄,近6年高達1192件之多。

針對被白沙屯拱天宮列為「永久不歡迎人物」,蘇寶蘭認為損害她的名譽,也報警提告廟方管委會主任委員、總幹事2人涉犯刑法誹謗罪嫌,經苗栗地檢署偵查,認定被告2人是「善意為之」,已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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