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公務員轉調年限 考試院專案研議是否放寬

考試院外觀。圖:維基百科
考試院外觀。圖:維基百科


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高等、普通與初等考試及格人員分發任用後,有3年的限制轉調規定,特種考試則有6年限制。但近年陸續有希望放寬的聲音,考試院會今天(19日)討論後,考試委員認為應兼顧用人需求與人道考量,檢討相關配套措施等事宜,以求周延衡平。

為了穩定機關人事,因此限制初任公務人員於一定年限不可轉調其他機關服務,但最近有建議指出,此規定讓家庭與工作難以兼顧,希望考試院放寬或取消該規定。

考選部2次調查用人機關對於限制轉調制度的意見,大多數機關認為現行規定已有相當轉調彈性,為維持人事穩定,降低訓練成本,建議維持現制,也有少部分用人機關認為可以適度放寬年限,以符合政府提倡職場友善政策。

考試院院長黃榮村在考試院會裁示,限制轉調規定與機關用人穩定有關,並要能兼顧初任公務人員的相關權益,如何切入該議題檢討,以尋得各面向平衡點,應有相關配套措施,目前尚難就本案做出具體結論。黃榮村也表示,本案亦有解決的迫切需求,他請考試院副院長周弘憲邀集權責機關成立專案小組審慎研議後,再提報考試院會議討論。

原始連結
相關新聞
提倡人權意識 考監攜手替文官培訓注入人權DNA

任考試院秘書長 劉建忻:全力輔佐考試院長 做好工作

立院修憲廢考監 黃榮村:考試權獨立與考試公平性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