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刑難如登天」 藍委轟:想過割喉案被害者家屬心情?
針對37名死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日對死刑做出合憲解釋,但嚴格限縮適用範圍,犯罪情節須達最嚴重情節,且程序上須符合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黃建賓、林沛祥、游顥今(26)日舉行「大法官暗埋魔王關卡、比登天還難的死刑」記者會,痛批大法官雖判決死刑合憲,但為殺人犯設下重重關卡,已造成比登天還難的死刑,根本沒想過被害者家屬心情。
吳宗憲今在記者會上表示,大法官為憲法的解釋者,非創制者,憲法對於生存權等基本權保障,在符合憲法第23條規定下,本得加以限制,死刑的存廢應交由人民決定,但如今大法官卻創設重重限制,導致判死刑比登天還難,偏離主流民意,沒收民主思辨程序,僭越立法者地位,帶頭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傷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吳宗憲說,針對37名死刑犯,大法官已裁示其中2名擄人勒贖並撕票的死囚黃春棋、陳憶隆,可以請求檢察總長,或是檢察總長依職權決定非常上訴、翻案重審;另包括驚世媳婦(殺害媽媽、毒殺婆婆老公的林于如)等3位死刑犯,當初判決皆有提到精神障礙情形,依據大法官標準,亦可請求非常上訴;再加上大法官要求殺人情節必須「最嚴重」才能判死刑,想必全體「 怕死,不想執行」而聲請釋憲的死刑犯,都可以主張非最嚴重犯行,且廢死團體已聲明會為37名死囚救濟。
吳宗憲點名提問檢察總長,「其中王鴻偉因求愛不成、砍殺女友176刀,是否屬最嚴重情節?」法務部又何時執行死刑?還是又要搬出死刑執行規則,逃避執行?
他指,割喉案被害者父親親曝心聲,痛呼大法官及廢死團體無視受害家屬心情,被害者父親亦在記者會現場透過視訊,主張大法官認定只要精神障礙就不得判處死刑,讓殺人犯只要事先去醫院檢查有精神障礙問題,就有免死金牌?恐導致社會安全網出現漏洞,難道社會成本需要全民的生命安全來負擔?更質疑政府政府是否真的關心過精神疾病患者嗎?這些人的人權在平常就被政府忽視,更不應該用精神障礙來做為廢死的藉口。
吳宗憲表示,大法官又再度為殺人犯人權設立多重保護傘,如此一來 ,當初在台南砍殺兩名警察共55刀的外役監逃犯,去年台南地院雖然判了 「兩個死刑」,但只要二審有一個法官是廢死派,就不可能判死,這無異是再度扒開被害家屬的傷口,讓他相當擔憂。
林沛祥則指出,大法官的判決不斷強調精神障礙者不能死刑,簡直就是「想殺人的惡魔,要去看精神科、殺人犯開庭前,先去看精神科、死刑犯定讞後,再去看精神科」,然而,司法精神鑑定機制是否能跟上,還有精障犯嫌,在判決定讞執行前,會先送監護處分,但當初111年,針對「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的司法精神醫院,到現在仍遙遙無期,再加上上次基隆醫院的監護處分人脫逃事件,已顯示一般醫院的維安措施根本不足,再加上死刑比登天還難的司法制度,只能用無期徒刑來制裁,在目前沒有終身監禁的制度下,都有可能假釋出獄,會不會對被害人家屬加以報復?又或者無法適應社會,反而製造更多問題,導致社會安全網漏洞更大?
吳宗憲建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新增一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 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維持實質死刑,但日後包括修法、集結民意的行動,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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