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上當! 「收費替受害人追回警示帳戶遭詐款項」也是詐騙

金管會示警,有民眾被騙把自己的錢匯入詐騙集團的戶頭,該戶頭被列為警示帳戶,此時竟有第三人誆稱可以協助追回警示帳戶的遭詐款項,並向收取費用。(圖:資料照)
金管會示警,有民眾被騙把自己的錢匯入詐騙集團的戶頭,該戶頭被列為警示帳戶,此時竟有第三人誆稱可以協助追回警示帳戶的遭詐款項,並向收取費用。(圖:資料照)

金管會今(14)天示警,最近2個月,就收到將近百件的檢舉案件,有民眾被騙把自己的錢匯入詐騙集團的戶頭,該戶頭被列為警示帳戶,此時竟有第三人誆稱可以協助追回警示帳戶的遭詐款項,並向收取費用;金管會提醒,遇到此類情況「要報案、不代辦」,民眾不要輕信以免受騙。

金管會統計,今年前九月的警示帳戶之戶數,銀行(含中華郵政)、信用合作社合計11萬0766件;若與去年相比增加2萬8153件,年增率達34.1%。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近期接獲多起疑似向民眾收取費用,宣稱可以替民眾陳情要求銀行返還警示帳戶剩餘款項之案件,呼籲民眾不要輕信以免受騙。

依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警示帳戶如果尚有被害人匯(轉)入之款項未被提領時,銀行應依開戶資料聯絡開戶人,與開戶人協商發還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事宜,包含得洽請警察機關協尋一個月等。

童政彰指出,如屬疑似交易糾紛或案情複雜等案件,則不適用上開發還規定,應循司法程序處理。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發還事宜涉及執法或司法單位,尚非銀行可自行決定,須配合警方偵辦及司法判決結果辦理。

金管會說明,民眾如果遭遇詐騙應儘速向警察機關報案,如果有第三人聲稱可以代為向金管會陳情協助向銀行要求處理警示帳戶內款項發還事宜,並收取費用時「民眾應提高警覺,小心注意是否涉有詐騙」。為便利民眾陳情,已於官網之便民服務項下提供民意信箱供民眾陳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