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和財神擦身過 國稅局提醒銀樓買黃金別忘了索取統一發票等中獎

黃金保值又可當飾品,吸引民眾購買。但各大銀樓總在顯眼處貼上「本店免用統一發票」的貼紙,藉以避開發票。但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的金飾或飾金,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0款規定,免徵營業稅,但並非《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可免開統一發票規定的範圍,所以營業人銷售該類貨物仍要開立統一發票。

至於黃金的加工費,也就是俗稱的「工錢」,這是屬於勞務,不是免徵營業稅範疇,營業人提供這類加工服務收取費用,也要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在購買黃金時,除了向銀樓業者索取保證書,也請記得拿統一發票,以免與財神擦身而過。

舉例來說,李先生向銀樓購買6萬元黃金飾品,其中5.4萬元是黃金售價,6000元是工錢,就應該取得銀樓開立免稅統一發票5.4萬元,以及加工費應稅統一發票6000元。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現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並未將免稅統一發票排除給獎,也就是說,免稅統一發票中獎了仍可以兌獎。消費者到銀樓消費,記得要索取統一發票,統一發票等同購物憑證,不僅可以保障消費權益,也可以對獎,成為千萬富翁,好處多多。

南區國稅局也特別提醒銀樓業者,除了銷售黃金及其飾品外,開立免稅的統一發票銷售其他飾品(如白金)及珠寶等商品,是不屬於免徵營業稅範圍,仍應與加工費一樣,依規定開立應稅的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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