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心存僥倖!欠繳牌照稅車輛上路 桃市裁罰5051件

欠繳使用牌照稅車輛,又行駛在道路,一旦查獲將加以裁罰。(圖:桃市稅務局提供)
欠繳使用牌照稅車輛,又行駛在道路,一旦查獲將加以裁罰。(圖:桃市稅務局提供)

桃園市務稅局統計去年欠繳牌照稅車輛,又行駛在道路遭查獲案件共計裁罰7,469件,今年也累計裁罰件數5,051件,提醒車主檢視車輛是否有欠繳使用牌照稅,如未繳納,盡速赴稅務局或各監理機關補發稅單繳納,以免遭查獲處罰。(李明朝報導)

桃園市今年開徵車輛約84萬輛,稅額約69億元,其中全期及營業用上期使用牌照稅,開徵日期為4月1日至4月30日,開徵車輛數約82萬輛,稅額約68億元,相較110年徵收車輛數約79萬輛,稅額約66億元,各增加約3萬輛及2億元,增加幅度分別為3.8%及3.03%。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日期為10月1日至10月31日,開徵車輛約20,700輛,稅額約1億1,000萬元,相較110年徵收車輛數19,500輛,稅額1億400萬元,各增加約1,200輛及650萬元,增加幅度分別為6.32%及6.26%。

對於逾期未繳使用牌照稅加徵滯納金,如果車輛行駛道路一旦被查獲,也將開罰,稅務局主任秘書唐美蓮表示,去年共裁罰7,469件、裁罰金額2,055萬多元;今年度截至12月21日止,裁罰件數5,051件、裁罰金額1,403萬多元,同時受到財政部新頒解釋令,為保障車主權益,欠稅年度滯納期滿後,各該年度有使用公共水路道路才能裁罰,所以今年度裁罰件數及金額相對減少。

唐美蓮主秘表示,提醒民眾,欠繳使用牌照稅於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補稅外,並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提醒車主檢視所有車輛是否有欠繳使用牌照稅,若有欠繳,盡速向稅務局或各監理機關稅務局駐點櫃檯補發稅單繳納,以免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