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院前心跳停止不開死亡證明?急診醫揭考量

生老病死是每個人一生中都會遇到的課題,面對摯愛親人的離開,我們只能好好整理自己的情緒,並且妥善處理後事,但或許有些民眾不了解,若親人到院前心跳停止,並且急救無效,醫院不會開立死亡證明。Yahoo TV「彭博士觀風向」邀請到輔大醫院急診醫學科主任王宗倫醫師,分享他在急診室最深刻的案例,說明醫院這麼做的原因。

到院前心跳停止不開死亡證明?急診醫揭考量(圖/Yahoo奇摩新聞)
到院前心跳停止不開死亡證明?急診醫揭考量(圖/Yahoo奇摩新聞)

家人都走了,為何醫師不讓我方便一些?

王宗倫醫師指出,根據《醫療法》以及《醫師法》裡的相關規定,若醫師認定亡者屬於「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的情形,都要經過司法相驗的過程,可能就要勞動到地檢署的檢察官,不是刁難家屬,為了是要釐清死亡事件是否有刑事犯罪嫌疑。舉凡他殺或是意外死亡案例,都屬於此類,醫院也不會開診斷書。

亡者被認定為「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就要走相驗過程。
亡者被認定為「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就要走相驗過程。

看似感染嚴重敗血症 資深醫察覺有隱情

王宗倫醫師舉出當年他在住院醫師訓練期間看過的一個案例,有位太太帶著先生來急診,宣稱先生臥床多日、精神不振,經檢查白血球偏高,嘴裡充滿白色泡泡,大家都以為是因為免疫力差,導致嚴重感染敗血症。隔天一位有經驗的主治醫師馬上發現異狀,聞到病人身上散發出怪異的味道,是一種農藥「巴拉刈」的味道,才驚覺病人嘴裡不是黴菌感染,是喝下農藥後灼燒。換句話說,若這位病人到院前死亡,就是一個刑事案件。

為什麼一定要走「相驗」過程?

每個人活著都擁有財產、戶籍甚至是保險,這些都需要妥善處理,由於死亡原因涉及賠償或者保險,容易產生醫療爭議,所以認定上必須謹慎,王宗倫醫師透過案例盼民眾能理解,即便是醫師,也沒辦法完全去暸解病人的真正死因是什麼,所以才必須走司法相驗的過程,還原真正的死因,也對醫師和家屬多個保障。

走司法相驗,還原真正死因,對醫師和家屬才能有多個保障。(圖/Yahoo奇摩新聞)
走司法相驗,還原真正死因,對醫師和家屬才能有多個保障。(圖/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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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威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