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發言人易男犯多起性騷未成年 監委糾正教育部青年署

照片來源:記者邱璽臣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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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台南市政府前副發言人易男長期擔任教育部青年署及地方政府兒少培力活動講師,犯多起性騷擾未成年案件。監察院今(19)日表示,調查後發現,當時青年署人員並未依性騷擾防治法啟動調查,並仍持續讓易男參與培訓活動;教育部青年署於接獲檢舉時,未立即啟動調查阻斷傷害,輕忽場所管理人防治責任,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調查報告,糾正教育部青年署。

監委指出,男性同性間性騷擾行為並非少見,但同性或同志受害人難以啟齒,更不易循正式管道求助。據衛福部統計,兒少性騷擾案件中男性受害人數占整體通報人數近2成、加害人為男性比例占近5成,顯示男性同性間性騷擾行為並非少見。監院也促請衛福部及教育部就性騷擾行為人處遇、非教育人員未納入不適任人員通報系統,及同志青少年性騷擾防治等議題確實檢討改進

監院表示,由於青年署人員長達一年期間未積極處理,顯欠缺性平法紀觀念,對行政程序認知有誤,致未能立即阻斷後續產生潛在受害人之可能性,經教育部專案清查後議處署長等5名違失人員。但教育部身為性別平等教育法主管機關,青年署案關人員卻於案發時錯失糾正補救及預防時機,嚴重傷害政府機關形象及信譽,被監委認定有違失。

兩位監委指出,易男行為經受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後,台南市政府認定性騷擾成立,並核予易員申誡2次及裁罰3萬元。然教育部雖已專案調查認定易員性騷擾多人成立,卻因其非教育人員無從於各類不適任人員通報查詢系統或資料庫被勾稽與掌握。

監委表示,現行兒少工作者態樣多元,包含短期性課程或營隊活動之講師,如何審慎過濾不適任人員,杜絕可能風險,兩位監委表示急待衛福部會同教育部妥善研議,並可考量參酌澳洲兒童工作證制度,以建置兒少及青年安全參與環境。監委表示,台南市政府身為易員僱用機關,未積極禁止易員聯繫受害人以確保受害人權益及隱私,致使受害人感到驚恐及遭受施壓,也應檢討改進。

兩位監委表示,目前僅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規定的罪經處拘役或罰金確定者,始能由地方主管機關要求性騷擾行為人接受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但以本案為例,易員於相關調查中,曾自承被投訴性騷擾許久,但都不以為意,明顯欠缺對性騷擾的正確認知,形同性騷擾慣犯,且易員仍未實際向受害人道歉,甚至藉臉書發文再次權勢施壓及傷害受害人。

葉大華、紀惠容表示,易男未針對本院詢問答復,均難認渠有悔悟之心。諮詢專家意見認為,目前有關性騷擾相關法令規定,僅注重處罰,無益於當事人改過。究如何有效避免行為人再犯,強化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及對性暴力概念認知,急待衛福部全盤檢討現行規範闕漏之處並予以強化。

調查報告另指出,現行兒少權法未如同性騷擾防治法第14條規定,另訂成年後追溯時限,受害人成年後申訴或被通報未滿18歲時曾遭受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不當對待行為,需視案發時間至裁處時是否已逾3年而定。急待衛福部就法規面通盤檢討研議,依性平三法修正方向檢視兒少權法,以確實保護兒少。

照片來源:記者邱璽臣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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