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市經發局長獄中自殘 送醫左胸縫三針

圖: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因貪污受賄等案,二審判六年五個月,四月十一日上午在台南監獄,疑因心情不佳自殘,縫三針幸無大礙。(示意圖/記者林云翻攝)
圖: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因貪污受賄等案,二審判六年五個月,四月十一日上午在台南監獄,疑因心情不佳自殘,縫三針幸無大礙。(示意圖/記者林云翻攝)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因貪污受賄等案,二審判刑六年五個月,四月十一日上午開庭前,在台南監獄疑因心情不佳,拿易開罐罐頭蓋自殘,幸好關在一起的受刑人發現,獄方緊急將他送醫,陳凱凌的左胸口被縫3針,沒有生命危險,已經被送回監獄。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因貪污受賄等案,被台南地院判刑八年,陳凱凌與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陳凱凌推翻他一審全部認罪的態度,改口主張除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外,其餘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罪等等均有爭執,他也否認犯罪,他繳回廠商招待十八萬多元求輕判,台南高分院在今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宣判,改判他六年五月、褫奪公權五年,目前他在台南監獄服刑,並上訴中。

檢調查出,陳凱凌宣稱,台南市綠能產業園區、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及西市場周邊街廓整建工程等標案,他也可利用職權要求得標商將部分工程轉包給黃男,黃男因此陷於錯誤,提供現金、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給陳,而陳凱凌共計取得黃男燁交付之一百八十萬元現金,及為陳凱凌支付之酒店鐘點費、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費等總計十四萬二千二百元元。

檢方查出陳嫌收受業者提供現金、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約近二百萬元,並以購屋與建商合詐貸得款二九六萬元,且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雖酒店均未營業,但他仍要求廠商招待有女陪侍的飲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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