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少將公館工程貪汙遭逮稱「2000萬燒光了」 判刑12年

前少將張大偉貪汙2800萬元,新北地院9日判刑12年。(圖/翻攝網路)

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少將處長張大偉,於台北市公館「福興營區」改建工程中,向廠商中華工程索賄4500萬元、不法得利2800萬元,張大偉雖認罪,卻聲稱將2000萬元「丟金爐燒光了」,新北地院9日依貪汙罪判張大偉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同案被告部分,新北地院依特別背信罪,判時任中工董事長沈慶光4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時任總經理沈華養特別背信罪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1年;居間索賄的建築師孫文郁依對公務員交付賄賂罪判刑1年、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白手套董俊禕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1年;中工經理張世文犯特別背信罪,判刑1年11月、緩刑5年、褫奪公權1年。

據檢方調查,張大偉於2017年間,在預算30億元「公館營區營舍統建統包工程」標案公告後,主動向孫文郁尋求牽線廠商,並與中工協商以預算的0.5~1%為賄賂款項,沈慶光與沈華養計算後,認為就算包含3000萬元賄款仍有利可圖,便參與投標。

雙方談妥後,張大偉卻於2017年6月加碼索賄至4500萬元,雙方經討論後達成共識;張大偉遭逮後雖認罪,但推說是中工主動行賄,且約定金額僅3000萬元,其中2000萬元更在被抓包後燒光,花掉的款項多用於裝潢房產及生活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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