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棒球國手陰經龍判15年癌末監獄拒收 10萬元交保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蔡智明嘉義市17日電)前棒球國手、台電公司嘉義區營業處員工陰經龍不滿女友提分手,去年持刀刺死對方,判刑15年定讞,因其病況癌未,經評估,不予收監;嘉義地檢署今天晚間予以10萬元交保並責付家屬。

陰經龍晚間走出嘉義地檢署,面對媒體詢問有向被害人家屬道歉嗎,陰經龍用隨身袋子遮臉快跑,且不發一語,辦理交保的陰經龍妹妹則說:「我們已經誠心誠意道歉了,請大家放過我們吧!」

現年57歲陰經龍是台電職員,其女友張女是台電協力廠商員工,2人同在台電嘉義區處配電中心工作,交往多年,一度同居,未料張女提出分手,2人談判未果;陰男去年3月趁遞送文件時持刀刺向張女胸口,張女送醫不治,嘉義地檢署依殺人等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陰經龍殺人案件於今年6月26日判刑15年定讞,並於8月9日發監執行;嘉義監獄表示,陰經龍原本要發監執行,但獄方發現他罹癌,並經醫師評估檢查,病況已是癌未,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於8月11日評估不予收監。

嘉義地檢署表示,陰經龍經轉由台中監獄培德醫院評估,於昨天做出不予收監決定,矯正署今天發出同意函;能否收監,屬於法務部矯正署依照監獄行刑法,評估受刑人能否「生活自理」範疇,陰經龍案件經矯正署醫師審查不予收治,並經矯正署准予照辦。

檢方指出,陰經龍傍晚由法警至嘉義監獄提返回地檢署後,由主任檢察官江金星訊問,諭知新台幣10萬元交保,且不得騷擾張女家屬,並責付陰經龍妹妹帶回。

檢方表示,陰經龍經責付家屬後,嘉義地檢署同時函請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派員警至陰經龍住處進行相關訪視,不定期確認其身心狀況,是否痊癒,能否入監執行,同時請警方對張女家屬提供巡邏等安全維護;嘉義地檢署也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張女家屬關懷服務。

陰經龍曾是棒球國手及台灣電力棒球隊成員;陰男在少棒時期,投、打表現突出,曾赴美國參加威廉波特少棒錦標賽奪下世界冠軍,也入選國家青棒代表隊,退伍後加入台電棒球隊,一直在台電服務,已逾30年。(編輯:陳仁華)11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