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余玲雅 判刑將入監

中國時報【林雅惠、柯宗緯╱高雄報導】 前台灣省諮議會議長余玲雅擔任高苑技術學院董事長期間,涉嫌為母親余陳月瑛司機巫健榮、幫傭謝麗梅,以擔任校方行政人員為由詐領學校4百多萬元薪資。高雄高分院昨日審結宣判,余玲雅觸犯2件背信罪,各遭判刑6月、1年確定,由於後者不得易科,余須入監服刑。 余玲雅獲悉判決大聲喊冤,說「簡直是欲哭無淚啊!」將與律師討論爭取再審及提非常上訴。她說,被控不法所得部分,早歸還學校,況且當初聘請司機、工友皆經過人事簽呈,於法有據。 余玲雅:欲哭無淚 余玲雅與丈夫林邦勝育有1男2女,兒女長期旅居國外。地方人士指出,夫妻一個在政壇打拚、一個在杏林發展,價值觀分歧,使雙方毫無交集,後來協議分居,已逾7年。至於婚姻狀況為何?外人不得而知。 分居後,余玲雅搬回澄清湖附近照顧老母余陳月瑛。昨日記者與她聯絡上,問她與丈夫關係如何?余玲雅說「這點...我要保留。」。林邦勝位於岡山診所昨天大門深鎖,但樓上仍有住人、交通工具停在一旁院子。 司機、幫傭當人頭 「很久沒看見林醫師了,不知還有沒有住這兒」鄰居說。診所人員透露,林罹患癌症多年已停診半年,目前多在靜養,夫妻倆久未往來,根本不曉得判決結果,也不便代為多說什麼。 判決指出,余玲雅擔任高苑技術學院董事長期間,明知被告巫健榮非該學院職員,而是母親余陳月瑛的司機,竟於89年1月間,指示人事室主任製作巫健榮人事資料,偽稱該校聘任巫男為管理員。 余雅玲並提供自己銀行帳戶作為巫健榮薪資入款帳戶,讓校方自89年1月29日起至91年10月8日止,匯入每月薪資3萬5千元,詐得上百萬元,期間由她陸續提領款項交給余陳月瑛,用以支付母親私人司機薪資。 詐領高苑4百多萬 91年3月起至97年12月,余玲雅又如法炮製,涉嫌以其母僱用幫傭謝麗梅名義,每月詐領3萬元至3萬2600元工友薪資,總計從89年起至97年止,共詐領校方4百多萬元。 一審余玲雅以巫男、謝女名義詐領薪資部分,各判6月、無罪,法官當時以謝女任用簽呈、職員任用及核薪呈核單上均有校長核章等,認定謝女是校方人員。 但二審調查,余玲雅與校長廖正均知謝女實際上是在余陳月瑛住處幫傭,未曾到該校工作,仍虛偽安插人事,任意處理該校財產,於是撤銷改判此部分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