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李慶華涉貪案 立院:已依法求償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劉玉秋攝)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劉玉秋攝)


國民黨前立委李慶華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新台幣532萬元,新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起訴。新北地院日前開庭,李慶華二度未到庭,法院將依法發布通緝,時效長達30年。

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3日)質詢指出,李慶華涉貪案,立院是否有向李慶華求償?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答詢時表示,已展開求償,並正式發文給新北市地檢署,就新北地方法院審理被告李慶華所涉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依法申請扣押及沒收被告財產,及第三人所持有的犯罪收入。

另外,黃國昌質疑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因電腦採購涉嫌貪污採購案,立院為何僅向已倒閉、涉行賄的網遠科技求償並聲請假扣押,而不向林錫山求償?林志嘉說,林錫山一案,已向網遠公司求償,網遠與林錫山是同一案件,目前此案還在言詞辯論庭。至於是否向林錫山個人部分求償,林志嘉說,將與律師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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