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羅志明涉共諜案陸方點名拉攏「呂大姐」呂秀蓮:從未與他有任何往來

前台聯立委羅志明涉引介退將赴陸宣傳統戰思想,發展共諜組織遭高雄地檢署起訴。檢調另查出中國大陸情治人員曾企圖透過他引介前副總統呂秀蓮赴陸,但羅志明自知難度太高,向對方婉拒。

對此,呂秀蓮今天回應,從未與羅志明有任何往來,擔任公職甚至卸任退休至今,均未去過中國大陸。

前副總統呂秀蓮(右)今天表示,從未與羅志明有任何往來,擔任公職甚至卸任退休至今,均未去過中國大陸。(檔案照)
前副總統呂秀蓮(右)今天表示,從未與羅志明有任何往來,擔任公職甚至卸任退休至今,均未去過中國大陸。(檔案照)

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羅志明涉共諜案,檢調查出2人受中國大陸統戰組織跟勢力指示拉攏退將,6年受引介退役軍官達48人,出團達13次,194人次,高雄地檢署依國安法起訴2人,並移審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訊問夏復翔、羅志明時,發現2人明知廣州太普樂公司董事長李鷹(父親為中共解放軍空軍退役)可能有統戰目的,卻仍屢屢配合招待退將赴中國大陸。

李鷹民國109年12月24日甚至以微信通訊軟體傳送「我了解呂大姐退休十年了,是可以過來玩的」等語給羅志明,希望能邀請「呂大姐」赴陸,但羅志明以「不行,她仍然有國安人員保護中」婉拒,此事才作罷。

檢調人員調查,李鷹所提的「呂大姐」即為前副總統呂秀蓮,羅志明也在偵訊中自承。檢方衡諸副總統為副元首,任職期間曾接觸眾多國家機密或軍事機密,可見李鷹是有目的透過羅志明、夏復翔招攬具接觸機密權責人員赴陸,其不法意圖不言可喻,2人辯稱只是赴陸交流說詞並不可信。

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夏復翔民國98年退伍後,101年間因擔任海軍官校校友會長,與中國大陸「黃埔軍校同學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副秘書長郝一峰,以及曾任「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處長、現任中國大陸「黃埔軍校同學會」台港澳聯絡部副部長方新生結識。羅志明則是因打高爾夫認識夏復翔,102年時擔任台鹽廈門子公司董事長時,業務上又與李鷹熟識,因此便藉由邀請李鷹來台參加高球賽機會,引介與夏復翔認識,並以邀請免費招待旅遊等利益吸收。

檢調查出,羅志明、夏復翔自102年起陸續接受郝一峰、方新生、李鷹指示,透過人脈長期物色、引介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將赴中國大陸接受落地招待(僅須自付機票錢);2人行前會先將這次赴陸退將的資訊傳送給陸方,再由陸方在行程中假意安排與「統一促進會」、「黃埔同學會」成員,或是解放軍及中共台辦官方等人員座談餐敘。不過,陸方實則利用餐敘場合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甚至「武統台灣」等統戰思想,並詢問這些退將祖籍,是否有意至中國大陸居住等,藉此進行思想引導,以及挑選可納為中共所用的退將。

對於被陸方點名拉攏一事,呂秀蓮今天透過辦公室發布新聞稿表示,她從未與羅志明有任何往來。對其所作所為一無所悉,她唯一訪陸是1990年天安門事件後,參選立委之前的事。擔任公職甚至卸任退休至今,均未去過中國大陸。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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