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航警遭色誘採購劣質X光檢查儀 重判17年半

前航空警察局股長孫一鳴負責X光檢查儀採購案時,圖利婚外情李姓女子取得航警局多項標案,全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今天一審判刑17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書中指出,孫一鳴於民國102年至104年,擔任航警局航空保安科科員兼股長期間,負責桃園機場安檢儀器等設備採購業務,因業務關係與同方威視技術公司李姓女經理發展出婚外情,孫一鳴居間協調,使得同方威視產品透過關係取得航警局標案。

判決主文中指出,孫一鳴為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公務員,受人民及國家託付,竟為維持婚外情,力促廠商取得標案,危及出入境旅客飛航安全、國家安全之國土保安等重大公共利益。

判決內容中也指出,孫一鳴在開標過程中涉嫌護航,讓未具合格產地證明規格的廠商過關,涉嫌舞弊。

一審法官在衡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舞弊標案次數及所得利益,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7年6月,褫奪公權10年,並沒收孫一鳴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調警在部分調查指出,同方威視公司與中國軍方關係密切,調查過程中,質疑若採購這款X光機檢查儀,相關資料恐遭外洩,因此一併追查是否有國安機密外洩;至於李女涉案部分,檢方另案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