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麥寮鄉長等3人向綠能業者索賄 檢方偵結起訴
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縣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等人,以陳抗名義藉端勒索財物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蔡長昆涉嫌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前台西鄉長林芬瑩之夫丁文彬涉嫌刑法恐嚇取財罪嫌;白手套陳男涉嫌刑法恐嚇得利未遂罪嫌,於八月二十日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表示,一○七年十一月廿九日綠能廠商取得能源局核發設置雲林縣離岸風力發電廠之籌設許可,並核發陸域風電案施工許可,預計在麥寮鄉設置至少八支風機、臺西鄉至少二支風機。然自一○八年六、七月間起,綠能廠商因與當地居民回饋金、賠償等問題,於麥寮鄉、臺西鄉風場陸續遭受居民抗爭,致工期延宕一個月損害高達四千多萬元,停工日數越長綠能廠商損失越高。
地檢署說,蔡、丁、陳三人知悉上情竟為謀取私利,蔡長昆憑藉時任鄉長,具有對於引發民眾抗爭之道路挖掘工程,得命公所職員要求廠商停工處分之權勢,假藉陸域風電案施工導致民眾抗爭理由,發文綠能廠商停工;丁文彬則憑藉為時任臺西鄉長配偶身分,多次向綠能廠商員工恫稱不得施工,致綠能王姓負責人心生畏懼,於是商請民代出面協調,蔡、丁要求王姓負責人予以一支風機四十萬元,麥寮鄉和臺西鄉共十支風機,總計四百萬元之利益等偵結提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