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4月加班費年增9%

主計總處公布,四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新台幣三萬九八二六元,年增一‧四九%。而勞動基準法修訂後,有助於加班費提升,一至四月加班費平均為一六九三元,較去年同期增加九‧○一%。 主計總處表示,四月總薪資平均為四萬四三五九元,其中經常性薪資平均為三萬九八二六元,非經常性薪資(含年終獎金、績效獎金及加班費等)平均為四五三三元。 四月總薪資較上月增加○‧四九%,較上年同月也增一‧八三%;四月經常性薪資較上月增加○‧一一%,較上年同月也增一‧四九%。 一至四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三萬九六六二元,為歷年同期最高,較上年同期增加一‧五五%;如果扣除同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六%,實質經常性薪資增加○‧九四%。 據主計總處資料,四月加班工時平均為八‧一小時,較上月增加○‧一小時,較上年同月則減○‧四小時;一至四月加班工時平均為八小時,與上年同期持平。 四月加班費平均為一七一九元,較上月增加一‧五四%,較上年同月也增五‧二七%;一至四月加班費平均為一六九三元,較上年同期增加九‧○一%。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也指出,勞動基準法修訂後,有助於加班費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