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曾經發生的事不會忘記
我一直記得四十多年前第一次野外露營的事。當時小學六年級的我參加學校舉辦的童軍體驗活動,在一大片樹林圍繞的園區裡,一幢幢五顏六色的帳篷鱗次排列,我還記得架起樹枝燃燒炊煙時,空氣裡混雜著一股森林特有的腐葉氣息;也記得隔天清晨拉開帳篷的門簾,赤腳踩在經夜浥露的草地上,腳底濕黏搔癢的觸感。為何赤腳?因為班上一群調皮的男生為了捉弄同學,夜裡趁我們熟睡時把大夥擱在帳篷外的鞋子全拎到營區另一頭的樹林間藏起來。同學們陸續起床後,一個個踮腳跳躍尋找鞋子的身影、一句句氣急敗壞的嘀咕咒罵,那畫面和聲音已經過了四十多年,卻似乎仍在我眼前耳邊。
怎麼會記得如此清楚?因為十三歲的我曾把這一天記錄在日記上,不只寫下來,還附上畫工拙劣的繪圖:蒙古包式的圓頂帳篷、枝幹歧杈的樹林、幾個伸胳臂舉腿的小火柴人。不只這一天,還有十三歲的每一天每一天;不只十三歲,還有接下來的每一年每一年……。
若真要說我這輩子做了什麼值得拿來說嘴的事,我想應該就是從小學開始持續寫日記直到現在吧。最初當然是老師要求的作業,養成習慣後,每到年底時選一本新日記以迎接新年來臨,似乎便成為一種必然的儀式,無須他人要求也無關作業繳交,不刻意強迫自己非要做到,但每天寫日記逐漸如同渴了想飲、餓了欲食般自然。
每天都寫些什麼?真有那麼多值得記錄下來的事?電影《時時刻刻》DVD裡收錄的紀錄片裡有一段訪談,受訪者是英國作家維吉尼亞.吳爾芙的外甥,他提及吳爾芙曾對他說「如果沒有人描述,就什麼事都沒發生」,這裡指的是文字上的描述,她建議外甥要寫日記:「每一天都要記錄,不論有沒有趣事發生,其實每一天都會有趣事的」。值得記錄的當然不只是趣事,對我而言,寫日記是跟自己對話,許多當下無法釐清的思緒,用文字記錄下來後,那些令人懊惱憂傷沮喪挫敗的事情,彷彿得以紓解釋放;那些讓人雀躍欣喜安定滿足的心情,便讓人願意相信將永遠留存、不會輕易遺忘。這樣的踏實感,數十年來多次撫平了我的哀怒、擴大了我的喜樂。
在上述紀錄片裡,吳爾芙這樣描述自己的日記:「鬆散但不雜亂,彈性十足,能一視同仁地包容我的陰沉、輕快或美麗的思緒」,的確,這世上除了自己的日記外,誰能如此包容我所有幽微的情緒又能護守我不欲人知的祕密?吳爾芙用一張舊書桌比喻日記,「我可以把所有東西一股腦地塞進抽屜,希望一兩年後回來發現我丟進去的東西已井然有序地擺好,去蕪存菁,重新整合,並神祕地成為一個模子,透明得足以反射我們的生命之光,但卻穩定、沉靜」。當時間過去後,重新翻閱過往記下的文字,我們便會用客觀超然的旁觀者立場去面對這些曾走過的歲月,並清楚知道是什麼讓我成為現在的我。
不過我與吳爾芙不同,別說是一兩年前的日記了,我連十幾二十年前的日記都不太會去「溫習」。這些記錄過往的紙張冊頁,我鮮少重新翻出來閱讀回顧,
總認為在寫下來的當下就已鐫刻貞定。於是我的日記最常見的「作用」反而是某些重要事件或某個時間點的資料佐證。「咦,我們上一次聚餐是什麼時候?OO有來參加嗎?」翻日記便有答案。「女兒十歲生日時許的願和十七歲時的有何不同?」翻日記就知道。「2024年的跨年你在做什麼?2023年的元旦你在哪裡?喔,因為是不久之前所以還記得,那2010年呢?2000年呢?」我記得啊,不只元旦跨年,我還記得每一年的清明、端午、中秋都在做些什麼呢!正確來說不是我記得,而是都記在日記裡,所以很放心地相信自己不會忘記。
某年曾購得一本新版日記,這本日記在每一天的扉頁邊角上,竟然都印著不同的數字,代表這一年已過去多少天:1-364(過去一天)、2-363(過去兩天)、3-362,已然過去三天。這種設計真是動心駭目,數日有感,數著數著一年便過去了。時序來到年底,扉頁印記的數字變成了362-3(只剩三天)、363-2(只剩兩天)、364-1,今年只剩一天了!當我以為我會因為「光陰似箭」這老生常談太過具象化而感到惆悵時,卻突然意識到並非如此,因為這一年的日記全被各式心情填滿,刻鏤著生活行進的軌跡,我是真真切地活著,時間並非流逝湮沒、消失無蹤,而是逐漸累積在一頁頁的日記裡。
吉卜力動畫《神隱少女》裡,千尋帶著無臉男和變成小蟲的大寶寶坐著水上電車來到錢婆婆的小屋,她憂鬱困惑地對錢婆婆說自己好像在很久以前就曾見過白龍,但卻想不起來。錢婆婆暖語勸慰:曾經發生過的事情不會忘記,它們都會留下痕跡,即使現在想不起來,也請等待記憶回到心頭的契機。
我想我會持續寫日記直到生命結束的那一年,我沒有把握不會忘記曾經發生過的事,但終有一天我會在翻閱這數十本日記時感謝一路走來認真寫下生命中每一天的自己,所有的紀錄都是讓記憶回到我心頭的契機。
作者: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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