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害死國中生…乾哥竟辯「刀不知怎麼飛進來」!新北地院揭「判刑理由」死者父氣到落淚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2023)年12月發生的「國三生割頸案」引起全台關注,其中涉案的加害者「乾哥」郭姓男子坦承持刀刺死受害者、教唆者「乾妹」林姓女子則不認罪;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今(30)日公佈一審結果,判決郭男9年有期徒刑、林女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對此,受害者楊姓男同學的爸爸更痛批台灣法律已死:「我兒子的公平都不知道要去哪裡找!」
兇手父母低調離開卻稱:兒子比較愛玩
郭男父母、林女父親庭後都低調從法院後門離開,穿著黑色短T和白色短褲,左半身及後頸都露出大片刺青的郭父僅表示,對於死者家屬感到後悔及抱歉,他也有向死者父親道歉,並透露兒子在庭上已承認殺人、並無訴請減刑,「兒子比較愛玩,等他回來能彌補就彌補」。林女父親則未回應,速速離開現場。
新北地院揭判刑理由:已漸能覺察而反省
新北地院稍早前也發佈新聞稿指出,本案「乾哥乾妹」犯案時均為14歲以上、未滿18歲的未成年,適用《刑法》第18條第2項的減刑,少年法庭的減刑判決理由為,2人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的偏差觀念,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犯行,所為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寶貴的生命消逝,被害人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之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
不過,少年法庭考量「乾哥乾妹」的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動機、目的、參與身分及程度、下手方式等情狀,再加上2人在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然仍須時間予以學習及調整」。
另外,少年法庭參考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的量刑,認為有必要藉由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以加強、 調整「乾哥乾妹」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2人的偏差觀念與行為,最終判處郭男有期徒刑9年,林女有期徒刑8年。
死者爸爸淚喊「一定會上訴」:台灣法律已死!
另外,受害者楊姓男同學的爸爸在一審判決出爐後與新北市議員石一佑視訊通話,提到判決結果,更怒批「台灣法律已死啦!真的很好笑的一個台灣法律欸!」另外,楊爸爸也透露,郭男在法庭上堅稱質疑只是要刺自己兒子的大腿,楊爸爸對此也質疑:「我兒子身高175公分,他大概160而已,刺大腿會刀刀斃命嗎?這個不是很好笑的笑話嗎?」
對於林女在法庭上聲稱自己有去阻止郭男揮刀,楊爸爸也怒批:「剛開始的時候旁邊的人阻止他們時,她(林女)還叫旁邊的人『不要多管閒事』,這是對的嗎?最後我兒子已經躺在那邊,她才說她有去阻止,阻止個屁!」
不僅如此,議員石一佑接著透露,「乾哥乾妹」開庭時還企圖撇責辯稱「刀子也不是我的,(刀子)不知道怎麼飛進來的」。對此,楊爸爸也痛斥,事實上案發當天郭男吃早餐時就有亮出行兇的彈簧刀,中午案發前的下課時間,郭生去找另一位同夥時也曾亮刀,「然後說不知道有帶刀進去?(刀)自己會飛進來?那他之前在早餐店跟其他教師亮的刀也是直接飛進來嗎?」
楊爸爸說到激動處,也一度難忍傷痛落淚,認為這次的判決實在太輕,「我們的人命比貪污還要不值錢嗎?我不知道法官是在做什麼,但我覺得我們的司法都壞掉了,我受不了,哪有人這樣判的,我兒子的公平都不知道要去哪裡找!」楊爸爸強調,他已與律師討論,後續一定會上訴,「這種判決誰能夠接受啊?更何況我兒子這麼優秀的人竟然這樣子…誰能夠接受得了?」
另外,對於郭男爸爸稍早向媒體說出「覺得兒子已經有後悔了,司法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一番話,楊爸爸則透露,「乾哥乾妹」明明在法庭上一直不肯承認,「你認為他們有悔過嗎?更何況我們的法律是這樣的嗎?殺了人之後只要說有悔過,就可以輕判嗎?我覺得這是本末倒置的問題吧?他當時都沒有給我兒子任何機會耶,然後只要輕輕地說『我有悔過了』,這樣就可以了嗎?」
更多風傳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