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判決結果出爐!受害者父不服 痛批乾哥乾妹「在法庭裝乖裝哭」
[FTNN新聞網]記者馮茵/台北報導
新北市國三生割頸案震驚全台,稍早法院一審判決結果出爐,行兇殺人的郭姓男學生判9年、唆使殺人的林姓女同學8年,可上訴。對此,受害者楊姓少年父親稍早發布聲明,指責判決太輕,「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更痛批郭男、林女在法庭上裝乖裝哭。
本案發生於2023年12月25日,林姓少女在午休時間跑到別班串門子聊天,遭該班楊姓同學驅離,林女不滿,向同屆「乾哥」郭姓男同學抱怨,郭男護妹心切去找楊男理論,2男因此在走廊爆發激烈口角衝突,接著郭男就掏出預藏的彈簧刀行兇,朝楊男胸部、頸部猛刺,讓楊男頓時血流滿地,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裝葉克膜後一度恢復生命徵象,但最終仍在去年12月26日晚間不治離世。
案情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經歷少年法庭4個月審理,今早判決結果出爐,「乾哥」郭男判有期徒刑9年、「乾妹」林女8年。對於這樣的結果,受害者楊男父親稍早發布聲明。
以下為楊父聲明全文:
謝謝媒體記者的關心,謝謝我們夫妻的好朋友石一佑議員昨天還特地到醫院關心我們的女兒。
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事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一直推動人權團體的人,你們認定的人權是這樣的嗎?人民的生存權竟然不如你們口中的人權?二人兇殘至極、不知悔改,因為少事法的保護,能夠有機會重返社會,(死者楊姓少年)卻永遠都沒有任何機會!這二個有誰可以保證他們重返社會後不會對社會安全造成隱憂?難道還要有其他受害者再次出現嗎?
曾幾何時我們的社會變成如此?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此惡毒還推脫卸責仰仗司法保障,法庭上裝乖裝哭,說什麼我們說不原諒他們成為他們不認錯的等等諸多理由,台灣法律是由他們這些惡毒之人擺弄的嗎?
法律可以如此可笑到當凶手凶殘過後再來談教化,我相信每個凶手只要有機會每個人都會找機會減刑、假釋,更何況少年監獄只是如同學校的處遇機構並「不是真的監牢」,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了,都已給優渥的處遇環境,不僅不用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的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難道因為我們是弱勢家庭命就可隨便擺弄嗎?難道那兩個凶手犯的錯,就該由我們乖巧懂事的孩子來承擔嗎?我們的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如果今天殺了人可以找出任何理由來輕判,是否告訴我們平民百姓台灣是可以任意殺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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