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判決!新北地院「漸能反省自身過錯」 乾哥父致歉:兒出來後彌補
去年12月25日新北市一名楊姓國三生遭郭姓同學持彈簧刀刺死,今(30日)一審判決出爐,郭男被判有期徒刑9年、涉嫌教唆的林女則被判8年,不過楊父無法接受認為太輕,並表示一定會上訴。新北地院則指出,乾兄妹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在考量兩人之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等條件後,經多次諮商、晤談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後做出判決。郭男的父親今也現身地院致歉,表示兒子比較愛玩,等他關出來才能彌補對方。
新北某國中去年耶誕節發生一起遺憾案件,國三的楊男因阻止隔壁林女進該班教室引發衝突,結果林女找來同年級乾哥郭男幫理論,郭男持彈簧刀刺向楊男頸部、胸部等要害,導致楊男送醫不治。今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一審宣判「乾哥」有期徒刑9年、「乾妹」有期徒刑8年,全案可上訴。
不過此判決讓楊父十分無法接受,發聲明痛批乾兄妹兩人「法庭上裝乖裝哭」,也認為《少事法》太過寬容,乾兄妹可以回歸社會,兒子卻無法,現行法律不尊重人民生命權,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等。
新北地院今則發布新聞稿指出,被告2人(郭男、林女)於行為時均為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有《刑法》第18條第2項減輕其刑之適用。而被告2人因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之偏差觀念,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為本案犯行,所為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寶貴的生命消逝,被害人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之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
不過法官考量被告2人之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之動機、目的、參與之身分(動手、主事者)及程度、下手方式等一切情狀, 加上被告2人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然仍須時間予以學習及調整。
另外,以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之量刑參考,認有必要藉由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以加強、調整被告2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被告2人的偏差觀念與行為,因此判處2人9年與8年有期徒刑。
綜合媒體報導,今日開庭,郭男父母、林女父親均現身陪同,郭父受訪表示,對於死者家屬感到後悔與抱歉,有向對方父母道歉,也表示兒子有坦承殺人、沒有訴請減刑,並指兒子比較愛玩,等他進去關回來能彌補就彌補。至於林父則未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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