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輕判 國教盟轟司法失靈
去年底發生的新北某國中割頸案,新北地院少年法庭昨判處郭姓少年9年徒刑、林姓少女8年徒刑。國教行動聯盟動員2、30位群眾到立法院陳情,直言「悲劇不是意外,系統早已失靈」,呼籲修改《少年事件處理法》補漏洞;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則說,這樣的刑罰根本沒有嚇阻作用,反而可能讓他們覺得殺人不需付出嚴重代價。
這起校園命案發生後,引發各界討論是否要檢討現行少年犯殺人刑度過輕及少觀所出來後中介制度的爭議,呼籲政府重新審視和修訂相關法律及其配套措施。
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昨表示,2019年修訂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原旨在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希望以更人道的方式處理少年犯罪。但這次修法將原本司法嚴密把關的系統轉向行政輔導為主,導致執行上出現許多漏洞,案件處理效率和效果也很不理想。
台大教授王立昇說,這次事件的加害學生分別被判處9年、8年徒刑,他不是法律學者,因此還在思考此一判決是否合理。但他認為,在具有犯意的非行少年及多數小孩子的權益之間,判決應該符合比例原則,法律更應該保護多數孩子的安全。
台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李惠蘭說,她身為導師、也是3個孩子的媽,認為校園若沒有安全,一切都是空談。家長送孩子到學校學習,不希望是送到生死不明的地方,從觀護所送到學校就讀的少年,司法單位應將相關資料告訴學校、老師,老師才有辦法幫助他們,也確保其他學生的安全。
國教盟呼籲主管機關應切實檢討非行少年處理機制成效不彰問題,才能修補漏洞,有效輔導非行少年,預防少年殺人事件再度發生,避免今日的非行少年,成為明日的成人罪犯。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行凶少年很有可能關3年就能假釋。「我真的很擔心,今天大聲疾呼的制度檢討,能否趕上行凶少年出獄的速度。」葉元之也認為,這樣的刑罰沒有嚇阻作用,反而可能助長青少年為了在幫派老大面前表現,更加逞凶鬥狠。
葉元之坦言,老師面對幫派少年,通常「無法管」也「不敢管」,上會期他多次提案在國中增設受過訓練的「校安人員」,這是許多老師的心聲,但教育部政策牛步,僅回應「已在國中增設學務組副組長」;他強調,唯有提供足夠的校安人員、加強對校園暴力的預防與處理,才能真正讓家長與學生感到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