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之死 起訴書揭露保母殘忍凌虐手法

保母劉彩萱及其妹妹劉若琳,長期凌虐1歲男童剴剴致死案,台北地檢署經過詳細調查後,認為2人涉有重嫌,以凌虐兒童致死罪提起公訴,檢察官也在起訴書裡詳載2人凌虐的殘忍手法。並將這些手法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為凌虐妨害自由的部分:

劉彩萱在台北市文山區住居所,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頭部;將他的身體部位對折綑綁,並用口罩、保力龍遮蓋眼睛,使用行李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邊。另將遭綑綁剴剴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

劉若琳則在姊姊洗澡或外出時,協助綑綁或看管監督剴剴,若是見到蒙眼口罩脫落時,將口罩拉上,以蒙住他的雙眼。並曾見到遭綁住雙手、雙腳放置於水桶的剴剴掙脫踢翻水桶,掙扎嘗試掙脫逃離時,仍將他綑綁固定好塞回水桶內。

2姊妹還長時間罰剴剴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劉彩萱另命剴剴長時間裸體罰站於陽台、屋內等角落、長時間罰站至睡著等方式,妨害剴剴自由。

保母劉若琳。資料照。呂志明攝
保母劉若琳。資料照。呂志明攝

如果剴剴不從,劉彩萱即以腳踹、毆打剴剴,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言詞,造成剴剴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且身體因長期綑綁導致四肢變形而不對稱。

第二類為傷害部分

劉彩萱在其住居所及劉若琳住所,以徒手、腳踹及持物品毆打等方式攻擊剴剴,見剴剴走路慢,就從後面推他去撞牆,導致剴剴頭部撞及地面或牆壁。劉若琳另於去年9月7日以指甲刮剴剴右頸部,剴剴在2姊妹長期的凌虐下,因此受有脖子撕裂傷及全身(含頭臉部、四肢、生殖器、指甲、頭皮等)多處新舊不同程度鈍挫擦傷、瘀傷、裂傷、大血管塌陷、下門牙缺牙(3顆斷裂、1顆脫落)、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等傷害。

第三類為其他凌虐部分

劉彩萱、劉若琳除以上述方式凌虐剴剴外,在剴剴受傷後還不帶他就醫接受適當治療,劉彩萱甚至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內容物為不新鮮、冰箱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打泥物(均未加熱),用以餵食剴剴。

2人因不願幫剴剴穿衣服,即讓剴剴長期裸體(含冬天),而無任何衣物蔽體。甚至一天只提供一餐量約半個紙杯之上開冷凍泥狀絞碎物給剴剴,致剴剴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並感染肺炎。

剴剴因遭2人長期凌虐,持續未獲適當食物、睡眠、照護、醫療或救助,造成長期營養不良、肺炎、身心狀況持續惡化,於去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及活動力下降情形;此時劉彩萱仍未立即將剴剴送醫,僅將其置於電腦雜物間角落,且未對剴剴為任何照護。

等到翌(24)日凌晨0時許,劉彩萱發現剴剴無意識,才叫丈夫撥打119報請救護送醫;等到剴剴於同日凌晨0時27分許送至台北市立萬芳醫院前,仍因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導致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進一步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溶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

更多太報報導
住展風向球16年來首見黃紅燈 專家:3月「這因素」帶動 資金湧入房市
共機18架擾台 國防部預告中國火箭4/21通過台灣ADIZ
冒「宋學仁助理」訛詐狄鶯夫婦30萬 黃琪一審判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