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大型綠地兼顧保留眷村特色 屏縣府變更東港共和新眷改土地

創造大型綠地兼顧保留眷村特色 屏縣府變更東港共和新眷改土地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於106年8月30日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內政部營建署邀集10多位內政部都委會委員,上午先在共和新村現勘,下午再召開專案小組會議,聽取公民團體陳情意見以及屏東縣政府簡報。屏東縣政府強調,辦理本都市計畫變更案最主要目的是為東港鎮民保留「大型公園綠地」作為東港鎮之肺。依草案規劃,本府共可為東港鎮民創造4.09公頃之公園用地,以及提供0.86公頃的停車場用地,可大幅增加東港市區的開放空間,並紓解東港鎮內停車問題。

推動都市計畫變更 創造大型綠地開放空間

東港共和新村眷地共約19公頃,依現行都市計畫約有11公頃的住宅區及0.47公頃之商業區,僅有0.24公頃的公兒用地與0.49公頃的體育場用地。查依都市計畫法第45條規定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之面積不得少於都市計畫面積10﹪,而現行東港都市計畫上述5種用地佔計畫總面積僅約2.9﹪;又以停車場用地來說,尚不足4.03公頃。就實際情況來看,東港市區商業活動發達,但大型公園綠地開放空間卻很缺乏。考量政府財政困難與盡量減少徵收私人土地的原則,本府近年來皆以公有土地優先劃設為公共設施用地,國防部所持有的眷改土地,亦應優先提供作為公共設施使用。

與國防部合作 創造國防部與東港鎮民雙贏

屏東縣政府進一步談到,本區長久以來一直維持低建蔽率及低容積率(空地多且皆為平房)的低發展情況,係因全區皆為國防部管有且作為眷村使用,才得以維持類似東港鎮民後花園的現況。若非如此,依據現行東港都市計畫住宅區建蔽率與容積率(60﹪、200﹪)以及現行東港鎮發展現況,此區有極高機會已發展成群簇密集之住宅區。依照眷村改建條例規定,眷改大樓完成後,國防部即可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標售區內其餘住宅區土地,作為挹助眷改基金經費來源。如此一來,可以預見本區將快速發展建築密集且無任何公園綠地的新興透天厝住宅區。因此本府自國防部推動本區眷村改建以來即積極與國防部協商,於100年取得國防部同意暫緩標售本區土地,並擬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的方式,一方面延續東港市中心的商業軸帶連接至大鵬灣,活化眷改土地價值,一方面增加東港都市計畫區內大型公園綠地與停車空間之不足,提高鎮民生活環境品質。

保留眷村文化紋理與氛圍

屏東縣政府都市計畫變更過程中,亦充分考量當地眷村文化紋理的保存,東港共和社區前於民國96年、97年分別提報歷史建築、暫定古蹟、文化景觀及聚落,但皆未通過文資審議。104年民眾提報東港共和部分街區為歷史建築,東港共和社區大部分日治時期房舍因增改建、毀損嚴重,因此本府文化處現勘選擇保存較為良好、形式較為精緻之甲乙種官舍列冊追蹤,數量約為23棟34戶,位置坐落於未來規劃擬變更為都市計畫公園用地的區域。

故雖然本區建築物經本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認定不具有文化資產的保存價值,本府為保留眷村的脈絡與紋理,選定甲乙種保存完整並集中分布之眷舍規劃為細部計畫公園用地,所保留下來的建築物,未來可以多元的方式管理與維護,例如:OT、ROT、以住代護、開放民間團體認養…等方式,達到以眷村文化傳承為主題,引入文創產業來活化地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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