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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暘光電弊案「圖利逾91億」 陳凱凌等15人遭起訴

台南市 / 劉漢生 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業者力暘集團與市府經發局共謀小二甲禁令解套方案,以規避繁瑣審查程序以及減省申請開發支出費用,今天偵查終結,總共起訴15名被告,同時檢方也保守估計出,這起弊案原本可以讓力暘在未來20年,收入91多億元的不法獲利。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光電弊案,經過一年多的偵辦26日偵結起訴,對於15名被告,依共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以及,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並且建請院方從重量刑,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說:「行政院農委會為避免農地破碎,民國109年8月1日公布施行,「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7點之1規定形成小二甲禁令。」

檢調陸續發動6次搜索,搜查68處處所,以及訊問被告及證人總共246人次後發現,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早知道從2020年8月1日開始,不能以小二甲方式申請用地變更,作為太陽光電設施使用,卻還是設立5家總稱五天的能源公司,與當時的經濟部能源署光電組長林文信和,前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在2021年9月間謀計畫把地主簽署的文件權,修改日期前到2020年7月31日,法案修改前,用來節省申請開發的費用,總計830萬元,另外規避較繁雜的審查程序,初步估計,未來不法利益高達91億2601萬8763元。

檢方目前已經起訴,台南市經濟發展局,前局長陳凱凌前主秘王俊博,還有局內能源科邱姓專員和張姓技士,等五名時任公務人員,另外力暘科技部分則是起訴總裁,古盛煇等10名集團員工,依照共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以及,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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