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掏空案 王令一應服刑12年確定

力霸掏空案 王令一應服刑12年確定

我國史上最大經濟犯罪的力霸東森掏空案,前負責人王又曾的子女先後被遭判刑。不過,長子「王令台」、和次子「王令一」不滿刑度計算錯誤提出抗告,最高法院採信後,今天改判「王令一」12年,「王令台」1年10個月定讞。目前「王令一」仍在監服刑,「王令台」則是已經假釋出獄,改判後他也從假釋身分變成服刑完畢。(杜大澂報導)

十年前爆發的力霸東森掏空案,前負責人王又曾的五名子女,包括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人,後來被判處3年多到12年不等刑期,也入獄服刑,其中被判最重的次子王令一仍在監,其他都已假釋出獄。

不過,王令一的部分,法院原來定應執行是12年,後來發現刑度計算錯誤,改裁定他要關12年6個月,王令一不滿因而提出抗告,高院審理後認為,計算錯誤是法院疏失,不應歸責於王令一,撤銷原裁定,改判12年有期徒刑,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後,就此確定。另外,長子王令台雖然假釋出獄,他也不滿刑度合併計算,沒有考量減刑條例規定,同樣提出抗告,法院審理後將他的刑度從3年8個月減為1年10個月,王令台也因此從假釋身分變成服刑完畢。

(圖╱最高法院外觀取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