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獎由他評 小警哪敢不聽檢座

中國時報【林郁平╱台北報導】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帶2刑警到幼兒園「偵訊」幼童,被喻為「王朝馬漢」的2員警,昨遭緩起訴、記小過處分。警界不平表示,小警察哪敢不聽檢座,尤其《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讓非屬偵查犯罪或無法源依據的事,檢方都可調度警察,甚至評定功獎,才會連休假都不敢拒絕不去。

刑事局指出,立委已將《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與《法官法》列為下會期提案重點,檢討如何規範檢察官與警察聯繫SOP等,並要警政署要求員警謹守辦案流程,但警界認為該條例1945年制定迄今,不合時宜且悖離現實,早該直接廢了,回歸刑事訴訟法規定。

基層員警說,移送案件、報驗都得配合檢方時間,更別說報請指揮或聲請搜索票等,稍有疏漏被罰站是常有的事,尤其專案期間,要檢方指揮或聲押才能算績效,所以被「刁難」、冷回「我為何要配合你」,是家常便飯。

為打好關係,過去吃飯應酬是必要,充當司機不在話下,現在檢察官多,年輕員警也不太吃這套,檢察官不配合,那就不要辦案,急的反而是長官,但老派刑事伯懂得「眉角」,加上鄉下檢察官就幾位,誰敢不從。

按法律規定,檢方指揮應發指揮書,情況急迫也應通知司法警察的長官,但地方縣市常因SOP不嚴謹,加上警察法規定,檢察官可認為刑警廢弛職務,就懲處員警長官,都讓基層員警不敢不聽令。

員警說,依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警察須完全聽命行事,法院、地檢署常以法警不足,要求負責解送的警察繼續戒護,或協助與偵查無關的勤業務,交辦事項多又雜,讓基層叫苦連天。

連防逃、值庭看守、戒護等非屬法律明定事項,檢院都引該條例要警方做。但偵查主體是檢察官,警察想破案還要靠檢察官職權行事,就算不滿,只能往肚裡吞,所以希望立委若要挺警察,就先把這條惡法廢了吧!

孩子的心都碎了

火爆檢座遭起底 是「台大雙碩學霸」
檢座闖幼兒園「緝凶」恐加重刑責
檢察官辦私案 法務部長:非常不齒
檢座闖幼園揪犯人!原來是女兒被嫌臭
同僚看孤鳥 衝動性格斷送前途

相關新聞影音

______________
對於這個社會大小事有話想說?歡迎各界好手來發聲!快投稿Yahoo論壇!http://bit.ly/yahooopi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