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味菸擬禁27種添加物預告期滿 民團籲全面禁用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8日電)衛福部國健署再度預告「菸品禁止使用添加物」草案,昨天晚間預告期滿,台灣拒菸聯盟等206個團體聯合呼籲,全面禁止除菸草原味的加味菸,應遵照母法「行政院公布後1個月施行」。

菸害防制法第10條賦予明訂禁止菸品風味添加物的權力,去年3月曾第1次預告禁添加口味實質法規命令,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4種口味加味菸,但因意見難以凝聚共識,民意盼更審慎研議,經過1年內多次專家會議,今年8月8日再次預告法規草案。

這次菸品禁止使用添加物,包含香莢蘭醛、乙基香莢蘭醛、麥芽醇、乙基麥芽醇、苯甲醛、苯甲醇等27種,包含常見的薄荷、花果香、巧克力、杏仁、起司等風味菸品。表列禁止使用的添加物,包含同分異構物,自公告後18個月生效,昨天晚間預告期滿。

台灣拒菸聯盟再加入全國幼教家長聯合總會、杏陵醫學基金會、高雄市偏鄉與弱勢教育關懷協會等206個團體聯合發函,建議衛福部將公告修訂為「除菸草原味外,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調製口味之添加物」,應遵照母法「行政院公布後1個月施行」。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全峰在預告期滿前夕,透過新聞稿指出,美國自2009年制定禁止加味菸規定,廣泛禁止菸品成分或組成存在任何人工或天然風味、草藥或香料;禁止加味菸規範採全面禁止風味立法方式,法條所例示不得添加風味也是採「不受限制的」規範。

「全面禁止」加味菸,才可能排除加味菸增加菸品吸引力手段,尤其是對青少年。台灣拒菸聯盟認為,衛福部雖與歐盟及美國舉行會議討論,卻不依照歐盟「禁止除菸草原味以外的菸品」原則,擔憂僅以負面表列方式列出禁用添加物清單,也就是不在清單上的都能使用。

台灣拒菸聯盟也特別提出,根據「菸害防制法」第47條之說明第2項第3款規定的菸害防制法其餘條文,預定自本法公布後1個月內施行,但國健署卻預告這次草案預定自公告後18個月生效,比母法的預定施行日延長17個月,呼籲施行時程依照「菸害防制法」辦理。(編輯:陳政偉)11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