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執行死刑制度不當 屬違憲

加州執行死刑制度不當 屬違憲

(法新社洛杉磯16日電) 美國聯邦法官卡尼(Cormac Carney)今天裁定加州死刑屬違憲,主要是因為執行死刑的制度不當。

反對死刑者對此表示歡迎,還說這項裁決具有里程碑意義。

這份長達29頁的判決書,還撤銷了瓊斯(ErnestDewayne Jones)的死刑判決;瓊斯被控於1992年殺害女友母親,1995年遭判死刑。

卡尼寫道:「近20年後,瓊斯先生仍在加州等待執行死刑的名單中,完全不曉得自己何時會接受死刑,甚至不知道是否會被處決。」

瓊斯並非唯一一例,自加州選民於1978年通過現行死刑制度以來,已有超過900名罪犯被判處死刑,但僅有13人伏法。

卡尼說:「加州延遲執行死刑的時間沒有限制且難以預測,已產生負面影響,未來還會繼續產生不良後果。」

他說:「這種制度…違憲。」(譯者:中央社劉文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