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塑膠袋 須再生材質

就在加州立法者通過旨在減少塑料廢物的相關立法兩個月後,立法人員進一步通過六項新法案,減少和清理加州的廢物流。

洛杉磯時報報導,若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簽署這些法案,將改變大多數居民至雜貨店、電子產品或一般零售店的購物習慣。

其中一項備受矚目的法案,將影響雜貨店裝散裝農產品的塑膠袋。自2025年起,這種塑膠袋必須是可重複使用、可回收或可堆肥。

另一項法案側重熱成型塑料,也就是透過加熱成型的容器,包括用於食物的翻蓋式容器、塑膠托盤、杯子和蓋子等。

這些物品需包含一定比例的再生塑料,至2025年需達10%,2030年達30%。若不能達到這些目標,使用塑料包裝的公司,將根據他們未能達到的目標支付年度罰款。

另一法案包含電池、電子產品、葡萄酒和烈酒瓶產生的廢棄物、螢光燈,和一次性丙烷罐中發現的汞,這是加州露營地最常見到的廢棄物。自2028年起,此類一次性丙烷容器將禁止銷售,從而推動可再填充容器發展。

還有一項具有里程碑的法案,取消市政當局現在用於管理廢物的回收信用額度。

1989年「綜合廢物管理法」(Integrated Waste Management Act)要求各城鎮需將至少50%的廢物,從垃圾填埋場轉移至回收、堆肥或其他再利用形式。該法還允許他們將高達10%的垃圾送至該州剩下的兩個固體垃圾焚化場:長堤的東南資源回收設施,和莫德斯托(Modesto)郊區的Covanta Stanislaus。

而新法將焚化(incineration)重新定義為處理(disposal ),這可能會降低這種形式的廢棄物處置對城鎮的吸引力。

另一法案關於人類屍體防腐,或火化時產生的廢物。該法以華盛頓的人體堆肥法(Human body composting law)為藍本,將允許加州目的和火葬場採用更環保作法,例如分解。

代表蘋果、草莓和藍莓種植者的加州貿易團體,對熱成型塑料法案表達不滿。包括加州商會、塑料工業協會、農產品和食品服務行業協會指出,考慮加州今夏早些時候通過全面塑料立法,這項熱成型法案並無必要。

加州人反對浪費(California Against Waste)倡議主任拉皮斯(Nick Lapis)則表示,若這些法案都通過,影響將是巨大的。他說,「選擇在死後將身體做成堆肥,讓你離開這個世界,比發現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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