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第47號提案(2014 California Proposition 47)

由洛杉磯縣現任地區檢察長賈斯康( George Gascón)和史丹福大學Michael Romano等聯合撰寫,當年得到「紐約時報」和「洛杉磯時報」等大力鼓吹和支持的加州47號提案,2014年以「安全社區和學校法案(Proposition 47: The Safe Neighborhoods and Schools Act)」的名稱包裝供加州選民投票,結果以59.61%支持,40.39%反對獲得通過,2015年開始實施。

47號提案對重罪量刑法進行了三項廣泛的修改。首先,它將某些盜竊和持有毒品犯罪從重罪重新歸類為輕罪。其次,它授權因重罪而服刑的被告,根據該提案向法院請求改爲輕罪。第三,它授權那些已經完成重罪定罪的被告人,可根據該提案,從重罪重新歸類為輕罪。

根據該提案,不涉及槍枝的搶劫和入室盜竊,均為輕罪。包括入店行竊,被盜財物價值不超過950元;盜竊,被盜財產的價值不超過950元;接收被盜財產,財產價值不超過950元;偽造的支票、債券或票據的價值不超過950元;欺詐支票、匯票或訂單的價值不超過950元;寫空頭支票,價值不超過950元;以及大多數非法藥物的個人使用,均為輕罪,不予起訴和拘留。

47號提案實施數年間,加州許多城市都出現財產犯罪率大幅上升。2016年一些商家的被盜案比以前上升30%。

記者楊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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