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被害警覺意識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遭歹徒擄走並性侵的殺人案件,令各界震驚與痛心。蔡總統日前向家屬、馬來西亞國家與人民表達至深歉意並表示台灣應是最友善、安全的國家,發生這樣不幸事件,不僅對台灣國際形象有莫大傷害,更代表在社會安全維護出現漏洞,必須徹底檢討。

除此之外,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亦進行疏失檢討,並將該管的歸仁警分局長調職;而長榮大學亦因校安系統失靈,宣布學務長與校安中心主任請辭負責,學校並已和社區、警方合作成立了巡守隊,即日起開始夜間巡邏。

長期以來,社會與學術團體針對校園犯罪,大都集中在性騷擾、校園霸凌、吸毒販毒、網路援交、恐嚇勒索或組織幫派等內部議題的討論與防治。但對於學生在校外遭受暴力分子的攻擊事件,例如使用槍枝或刀械殺害學生,或類似此次歹徒擄走女學生並涉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的議題,從未建立一套完善的預防機制。此次本案若不是被害者為外籍生且其父為馬國知名人士,引起國際與國內社會的高度關注,否則外籍學生在校外的安全問題仍會是被嚴重忽略的一環。

根據犯罪學「日常活動理論」,任何型態的犯罪行為發生,在時間與空間上常會有三個關鍵要素聚合。第一、存在具犯罪動機及有犯罪能力的「加害者」,例如有暴力傾向或反社會人格的歹徒;第二、可容易接近且體力有弱點的「合適標的物」,例如兒童、老人或女性;第三、有能力給予遏阻或能通報犯罪發生的「監督者不在場」,例如警察、保全人員、巡邏警衛,當時都不在附近,甚至是犯案現場的照明設備、監視器未曾設置或失修。

換言之,只要針對上述三個因素做改進,暴力犯罪或殺人事件的被害機率就會大為減低。筆者建議,未來政府應將「日常活動理論」視為是「被害警覺意識」的防範攻擊理論。亦即主管教育單位應研究將此生活安全知識,以及蒐整近年來在校園內、外曾發生過的重大被害個案與阻斷策略,都納入各級學校的相關教育課程,俾使全國學子與外籍學生未來都具有被害危機意識,才能減少此類悲劇的發生。

此次馬籍女學生命案確實有損台灣國際形象。未來政府在治標方法上,除須加強各級學校周邊的街道照明與監視設備,以及警員不定期巡邏校旁地區外,教育當局更應在校園強化並落實推廣事前防範的安全教育以治本,才是優於重大犯罪的事後懲處或補救治標的工作。(作者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