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費案下周宣判 高虹安喊拚市政

新竹市長高虹安(中)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院24日將宣判,高虹安18日出席市府活動表示,目前市政活動如常進行,近期不實謠言包括辭職、交棒等都是空穴來風。(王惠慧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中)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院24日將宣判,高虹安18日出席市府活動表示,目前市政活動如常進行,近期不實謠言包括辭職、交棒等都是空穴來風。(王惠慧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院下周三、也就是24日將宣判,由於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一審有罪將停職,地方盛傳高可能選在宣判前先辭職,再投入市長補選。對此,高虹安18日強調,目前市政活動如常進行,近期不實謠言包括辭職、交棒等都是空穴來風。

高虹安說,近來有很多的不實謠言,包含說她會辭職、投入補選或交棒給他人等,這些都是空穴來風的謠言,她其實不想多做回應,可能是某些特定人士,為了個人發展或職涯規畫而散布的消息。

她強調,這段時間市政運作一切如常,她唯一的老闆就是新竹市民,因為是市民投票支持,選她出來擔任市長,現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繼續把市政做好。

不過,有關辭職補選議題,陽明交大特聘教授、前民進黨立委候選人林志潔則在臉書上錄製「法律小學堂」說明,指地方縣市首長如因貪汙一審被判有罪,按《地方制度法》將停職,並由副市長代理,二審無罪則復職。地方縣市首長如因貪汙被判有罪定讞則解職,如任期過半,由行政院派代理,如未過半需補選。

林也提到,縣市首長因貪汙被判有罪確定,依《選罷法》排黑條款,之後不得成為候選人。若縣市首長辭職,則由行政院派代理,3個月內補選,辭職者不得投入該次補選。

此外,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天表示,台灣司法最被詬病之處,就是沒有一致性。他指出,公積金制度是高虹安的辦公室主任從現任監察院祕書長李俊俋帶過來,結果檢方卻只辦高虹安,不辦李俊俋,批評這是明顯的雙重標準。

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柯文哲不需要護高虹安心切,牽連不相干的人,面對司法調查就是尊重司法,不要對個案用政治發言干擾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