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滋券首月運動場抵用逾5成 體育署籲各縣市推運動產業

動滋好YOUNG 體育署籲請縣市政府合力推動運動產業發展 。
動滋好YOUNG 體育署籲請縣市政府合力推動運動產業發展 。

教育部體育署從今年開始每年將常態性發放16到22歲國民青春動滋券,今天(18日)體育署在「112年度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進行相關執行規劃宣傳,希望相關單位鼓勵青年族群積極參與運動和觀賞比賽。

 

統計青春動滋券首月抵用情形,各業別抵用金額以運動場館業占54.23%、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占38.60%,實質發揮促進運動核心產業發展的功效;縣市抵用金額則以臺中市、高雄市、彰化縣、新北市、臺南市暫居全臺前五名,體育署鼓勵更多做運動、看比賽業者至動滋網登錄成為合作店家,並加入優惠加碼行列,提供青年更多元消費抵用選擇,共同擴大產業規模。

 

為擴增合作店家,體育署展開各縣市巡迴招商說明會,透過與業者直接面對面座談交流,輔導業者數位轉型、提供服務加值案例分享,像是提供運動休閒教育服務課程、增加用品租賃服務,以及提供健全財務營運等諮詢,更有效率輔導運動產業及擴大青春動滋券合作店家。

 

體育署強調,透過青春動滋券鼓勵青年族群參與運動和觀賞比賽,有助於發展興趣和潛能、增加社交互動、提高學習動機及學習成效,也將有效提升青年族群的身心健康、培養健康的生活態度及積極的學習態度。

 

體育署也特別提醒,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領券後請妥善保存個人資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影響自身權益。詳細的優惠店家和活動資訊,請上動滋網查詢,或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65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