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白繳24年?55歲前死亡「全充公」 這2種給付還可領

領取勞保年金要達到3條件。(圖/TVBS資料畫面)
領取勞保年金要達到3條件。(圖/TVBS資料畫面)

桃園一名繳交勞保已經長達24年的男子,在55歲生日前夕因病過世,當家屬打算請領勞保給付時竟被勞保局拒絕,讓家屬質疑24年來繳納的保費「被充公」,消息引發社會關注,對此勞保局解釋背後原因,也提醒還有兩筆給付可以領取。

桃園這名男子以最高級距投保勞保繳費長達24年,直到52歲才退休,但他在55歲生日前夕不幸因病過世,家屬本以為可以拿到勞保給付,沒想到勞保局卻拒絕。根據勞保局資料顯示,申請勞保年金有3條件,需符合其中一項才可領取,分別為「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或「勞工之勞工保險年資未滿15年,但併計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滿15年,於年滿65歲時,得選擇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

勞保局解釋拒絕給付原因。(圖/TVBS資料照)
勞保局解釋拒絕給付原因。(圖/TVBS資料照)

據《自由時報》報導,勞保局說明該案,因為男子投保勞保年資24年,且在52歲那年離開職場,也就是退出勞保,並在55歲時因病過世,因此過世時已沒有勞保身分,且退保時,亦不符合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的資格,故無法請領相關給付。

該個案因為52歲已退出勞保,故身故後無法申請勞保給付。(圖/TVBS資料照)
該個案因為52歲已退出勞保,故身故後無法申請勞保給付。(圖/TVBS資料照)

不過勞保局也提醒,勞工在退出勞保後,即納入「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障範圍,以該男子為例,過世時可領取國保的「喪葬給付」,其家人也可獲得「遺屬年金」。若配偶或直系親屬同時具有勞保身分,也可領取勞保的「家屬死亡給付」。

以該案估算,男子在2021年過世,當年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為1萬8282元,「喪葬給付」為死亡當月的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因此可領取9萬1410元的喪葬給付,另外該個案國保年資約3年,「遺屬年金」基本保障金額為3772元;若是另有配偶及子女共2人,則加計25%至4715元;若是遺有配偶及子女共3人以上,加計50%達到56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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