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發展署: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改善薪資待遇 已協助雇主留用超過二點六萬人

勞動力發展署組長蘇裕國。照片:記者孫麗菁
勞動力發展署組長蘇裕國。照片:記者孫麗菁

勞動部自一一一年四月三十日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協助雇主留用優秀資深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產業中階月薪至少三點三萬元以上、家庭中階月薪至少二點四萬元以上,移工轉任後薪資提升,增加留臺意願,雇主免繳就業安定費,一年多來已協助雇主留用超過二點六萬人,為了達成二0三0年留用十四萬名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的目標,相關法令修正意見收集中,將滾動檢討,基本上朝寬鬆的方向走。

勞動力發展署組長蘇裕國表示,因應臺灣人口結構改變,產業留才及家庭照顧需求增加,勞動部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年資符合六年以上且符合技術條件的資深優秀移工,雇主以產業類月薪三點三萬元以上、家庭類二點四萬元以上、機構類二點九萬元以上的薪資待遇僱用,可申請資深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

他說,雇主若衡量移工技術能力及留才意願後,僱用薪資待遇再提高至產業類月薪三點五萬元以上、家庭類二點六萬元以上、機構類三點一萬元以上,雇主提出申請時,可以免附外國人技術條件證明。

他表示,依據勞動部統計,自一一一年四月三十日開辦一年多以來,截至一一三年三月底,已核准外國中階技術人力二六五四五人,其中產業類計一0八0五人、社福類計一五七四0人。以申請技術資格區分,其中最多雇主願意以「調高薪資」「免附外國人技術證明」提出申請,產業類三點五萬元以上的申請案件占產業類整體申請案件百分之八十三點三、家庭類二點六萬元以上占百分之八十一點七、機構類三點一萬元以上占百分之八十六點五,有效提升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薪資待遇。

蘇裕國說明,雇主將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後,除移工薪資待遇提升,也不再有工作年限的限制,可以久留臺灣。雇主則可留用優秀人力,同時免繳就業安定費,減省雇主僱用負擔。此外,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原名額還可再另行依法申請新的移工,讓雇主運用人力與經營更加彈性。

以臺灣半導體封裝及測試大廠日月光公司為例,在得知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後,即陸續將廠內現有聘僱,總計已逾百名優秀資深移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日月光表示,該公司是一家激勵人才、鼓勵人才、尊重人才的企業,公司聘僱本國員工很多,也聘僱不少移工,但先前因移工受限在臺工作年限的規定,僅能讓已經僱用十幾年的優秀資深移工返國或前往其他國家工作,所以在得知「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後,就積極配合政策,提供更好的薪資待遇與工作條件,將具有一定程度技術的優秀資深移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而這些轉任後的中階技術人力,實質上也晉升為小主管或幹部,成為廠內其他移工的努力目標,進而提升全體移工向心力,並成為公司長期穩定的生產力。因此公司支持「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他補充,依據國發會推估十六至六十四歲的工作年齡人口將持續下降,也缺乏中階技術人力,除以國人就業優先外,也適度運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留下優秀外國中階人力,並將朝向二0三0年留用十四萬名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的目標前進,補充臺灣勞動力。截至一一三年三月底,已核准外國中階技術人力二六五四五人,相較一一二年三月底同期五三七六人,申請案件已成長三點九倍; 一一二年單一年度申請案件二零四五七件,已超過年度目標值一倍以上,雇主申請意願持續提升。

為協助像日月光一樣的公司、其他產業及家庭,勞動部已設置「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服務網」(網址:https://lrsc.wda.gov.tw)及「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電話:03-659-1996;地址:新竹縣竹北市高鐵八路195號),透過設立單一窗口,將竭誠為民眾提供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