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放假由來是什麼?放假對象有誰?勞動節出勤加班費怎麼算?

勞動節將至,平常辛苦工作的勞工們,無不期待能趁著休假放鬆身心。由於勞動節有其特定放假對象,為民眾生活帶來不便,各界都在關注勞動節全國統一放假的議題。究竟勞動節是否為國定假日?勞動節放假由來為何?勞動節放假對象有誰?老師、銀行有放假嗎?如果勞動節還是要上班,加班費又該怎麼計算呢?趕快跟著Yahoo奇摩新聞編輯室一起來了解!

相關新聞》全面放假來不及?傳今年勞動節全國放假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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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節放假,是為感念勞動者對社會經濟的貢獻。(示意圖/Getty Images)

勞動節有放假嗎?勞動節是國定假日嗎?全國放假有譜?

依目前的規定,台灣的勞動節不是全國統一放假的國定假日,而是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制定的法定休假日,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可以放假一天。今(2024)年的五一勞動節落在周三,全國勞工們在這天,享有放有薪假一天的福利。

不過,也因為勞動節只有勞工可放假,倘若民眾的家人當中,包含了勞工、在學學生、公務員等身分,放假的不同調可能導致安排家庭事務不便。行政院長陳建仁及部分立委都曾表態,希望能推行五一勞動節全國統一放假,先前亦有修法的相關消息。

民眾一定很想知道,究竟今年勞動節是否全國統一放假?考量今年五一勞動節將至,如貿然變動,恐影響到公務機關及校方的運作,也易造成民眾行程安排的不便,行政院認為仍需審慎研議,今年確定來不及執行;後續若有相關結論,政府會盡快公布。

勞動節放假由來是什麼?

綜合屏東縣勞動暨青年發展處台灣勞工雙月刊資料所示,英國18世紀掀起工業革命,歐洲各國陸續加速發展工業。到了19世紀末,美國也從農業社會轉型為工業社會,但工業化帶來的生產力,卻沒有縮短勞工的工時,勞工每天仍得工作長達12至14小時,連周六也無法休息,成了名副其實的「生產奴隸」。

為了改變工時過長、薪資過低的狀況,1884年10月7日,美國工人聯合向資方提出解方,發起著名的工時「三八制」,也就是所謂的工作8小時、教育8小時、休息8小時。然而,不少資方反對這樣的做法,認為每天只工作8小時,不僅會造成工業破產,勞工還可能因懶散而去犯罪,增加社會犯罪率。

協調未果下,勞工們決定在每年5月1日表達自身訴求。1886年5月1日是首次抗爭,約35萬名勞工在芝加哥發起罷工遊行,推動每日最多工作8小時的訴求。即便示威過程中不幸發生流血衝突,事後參與抗爭的勞工領袖也相繼受到迫害,依舊沒有澆熄他們的信念,經過勞工們持續地努力,三八制引起當時社會的共鳴,美國資本家逐漸答應推行三八制,這樣的風氣也振奮並影響了歐陸各國。

BBC中文網指出,1889年7月14日,世界工人運動組織「社會主義國際(又稱第二國際)」在巴黎召開大會,終於通過《五一節案》,正式將每年的5月1日定為國際勞動節,以紀念芝加哥罷工抗爭的歷史。而後,許多國家包含台灣都紛紛將這一天定為勞動節,還會舉行慶祝活動,藉此喚起大眾對勞權的重視。

你可能會好奇,台灣是何時開展勞動節活動的?台灣圖書館資料解答,台灣的勞動節運動主要始於1920年代社會主義思潮盛行之時。在1926年因獲日本勞動農民黨奧援而成立的台灣農民組合,加上台灣民眾黨所引領的勞工運動催化之下,1927年至1931年間,是日治時期台灣勞動節運動最具活動力與動員性的時期。

勞動節放假對象有誰?老師、銀行有放假嗎?

上文有提及,勞動節放假對象就是勞工。依據勞基法第2條,所謂的勞工就是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而勞基法第3條提及,包含農、林、漁、牧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營造業;水電、煤氣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大眾傳播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都適用勞基法規定,相關產業的受雇者屬於勞工,也就是勞動節可放假的範疇。

不過,像是公務人員、教職員、學生、醫師、職業運動員或教練或裁判、無固定營業地點的小吃攤販、或是家事服務工作者(如家庭清潔工、管家、保母或看護等),都並非適用勞基法的行業,所以勞動節是不能放假的。

不少勞工朋友到銀行辦事都得特別請假,因此可能想利用勞動節假期前往,那麼勞動節銀行究竟有沒有營業呢?答案是沒有的哦!因為銀行行員們也適用勞基法規定,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3年銀行業休假日期表」資料,銀行在五一勞動節這天會放假,並不會營業,大家要注意別白跑一趟啦!

勞動節加班費怎麼計算?

勞動部釋疑,假如勞動節當天適逢勞資雙方原本約定的「工作日」,雇主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若雇主希望勞工在勞動節當天出勤,依勞準法第39條規定,須徵得勞工同意之外,另須加倍發給工資。換句話說,勞動節當天勞工放的是有薪假,亦即除了原本約定照給的工資之外,雇主應再加發一日工資。

以月薪36000元(換算時薪150元)、每日工時8小時勞工為例,勞動節當天加班,無論工作幾小時都算8小時,統一給一日工資,也就是150元×8小時=1200元,要注意並非1200元x2=2400元,因為勞動節當天休假同樣能領1200元,故去上班是再多領1200元。

律師雷皓明指出,若勞工在勞動節當天加班到第9、10小時則按1.34倍發給(150×1.34=201元),第11、12小時則按1.67倍發給(150×1.67=251元)。勞動部另提醒,勞工在5月1日出勤後,經與雇主協商合意,可選擇要領取加倍工資或以補休取代,雇主不得要求員工只能補休,而拒絕加給出勤工資哦!

勞工重要福利別忘了!特休未休完可換錢或遞延

辛苦的勞工,除了在勞動節當天有權利休假之外,還有一種假別,對勞工來說也相當重要,那就是特休。

所謂的特休,是勞基法第38條明定,提供給勞工的一種「有薪休假」福利制度。勞工可以自由選擇要在哪個工作日免除出勤義務,無需說明休假理由,雇主也不得拒絕或給予任何不利處分。

按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1條,針對未休完的特休日,勞工可與雇主協商,換成薪水或將特休遞延至隔一年再休。若隔年還是沒有休完,或勞動契約終止時,只要有還沒用完的特休天數,都能折算成工資。因為攸關自身權益,勞工朋友們務必要記得爭取哦!

撰稿記者:陳昭容

核稿編輯:沈孟燕

參考資料

勞工節的由來(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
國際勞動節由來及意義(台灣勞工雙月刊,黃耀滄)
新聞資料:五一國際勞動節的由來(BBC中文網)
臺灣的 May Day(勞動節)(國立台灣圖書館,台灣歷史事件)
中華民國113年銀行業休假日期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5月1日「勞動節」休(補)假相關疑義問答(勞動部)
加班費計算基準超好懂!有這張範例圖表就夠了!(法律010,律師 雷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