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桃竹苗分署開發友善廠商 協助曾施用毒品者成功求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協助施用毒品者擺脫職場歧視,由專人專責提供一系列的個別化就業服務。(圖由桃竹苗分屬提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協助施用毒品者擺脫職場歧視,由專人專責提供一系列的個別化就業服務。(圖由桃竹苗分屬提供)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為鼓勵曾施用毒品者重返職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因應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及勞動部制定之「新世代反毒就業服務計畫」、「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培訓專業的就業服務員,由專人專責提供一系列的個別化就業服務,協助施用毒品者擺脫職場歧視,自一0七年實施至今已開發友善廠商一百八十二家,協助逾八百人賦歸社會。

曾因強盜及毒品案入獄十年的阿榮,出獄後因外界對於施用毒品者刻板印象,求職屢屢碰壁,心灰意冷下,一度只想打零工、領日薪,經過就業服務員協助輔導,積極媒合推薦友善廠商,終於順利錄取技術人員,在領到第一份薪水後阿榮感覺終於可以開始自立更生過生活。

桃竹苗分署長林淑媛表示,施用毒品不僅對個人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危害,嚴重者甚至讓家庭破碎。為此,桃竹苗分署致力開發友善廠商,運用僱用獎助及就業獎勵等措施,掌握友善職場就業資訊,並透過網絡資源連結與相關單位合作,主動開發潛在個案,並提供個別化服務措施,包括履歷健診、面試技巧、陪同面試及搭配適當的就促工具,重建個案重返職場自信心並協助媒合就業。

「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包含雇主端的僱用獎助以及勞工端的就業獎勵,只要雇主僱用施用毒品者滿十天就符合僱用獎助資格,最高發給十四萬四千元。勞工部分,適用對象從事月薪制工作滿一個月就可以領取就業獎勵,前六個月每月發給五千元,第七至第十二個月每月發六千元,最長可領十二個月。

如有遭遇類似困難,想要重返職場的民眾,可向桃竹苗分署各就業中心諮詢,也歡迎友善雇主一起加入協助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