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要求企業落實聘僱移工指引 違規最重廢止聘僱資格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指揮中心提供)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指揮中心提供)

苗栗多家電子廠發生群聚,高達471人確診,其中高達400人是移工,勞動部修正雇主聘僱移工指引,要求住在宿舍的移工要落實分艙、分流、分食,若雇主不落實,最重會撤銷聘僱移工的權利。

  

苗栗京元電子廠爆發群聚,並擴大到其他工廠,指揮中心報告苗栗電子廠群聚的處理情形,8家電子廠共篩檢26250人,找出471名確診者,其中71人是我國籍、400人為外籍移工,暴露出移工宿舍的管理問題。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表示,勞動部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雇主對移工的管理與照顧,強制要求移工的工作區及生活區應分艙分流,同一生產線的移工應住宿在同一地點;若雇主委託仲介管理移工,不同雇主的移工不得混住、公共區域應依照移工住宿樓層分時段使用,另外,每天進行移工健康監測、記錄移工出入足跡、接觸史與是否群聚等資料,雇主也並應準備1人1室隔離空間等。

 

另外,疫情期間建議雇主可調整產線人員間距,或利用宿舍閒置空間,增加移工居住面積,以保持社交距離;雇主也可協助移工購買物品,減少移工外出需求;針對有症狀的移工儘速安排篩檢,並於結果出來前預防安排居住1人1室等。

 

勞動部表示,雇主未依指引規範妥善辦理,將視情節輕重,要求雇主限期兩周內改善,不改善就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此外,違規情節重大者,就會廢止或不許可聘僱移工。另雇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因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將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