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推公投 勞動部:廢新制非勞工之福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3日電)勞團今天下午在台北市美國商會前抗議商會主張推動修法強化責任制,呼籲全民連署公投廢除惡法。勞動部說,公投案如果通過,勞基法新制對勞動權益的進步條文,將無法再適用,恐非勞工之福。
勞權公投聯盟等勞團一行下午在凱道集合後,由貨車及機車組成抗議車隊,前往台北市美國商會前召開「阻擋第三度修惡.勞權公投逆轉勝」記者會。
勞權公投聯盟代表朱智德說,由工會、工運、社運及青年學運團體等共同組成的勞權公投聯盟,已展開全民連署廢除過勞版勞基法條文公投的行動。
他並說,台北市美國商會於「2018台灣白皮書」中肯定修法成果斐然,並主張進一步修法,強化責任制,區分藍領與白領的差異。台灣美光企業工會理事長馮澤源等人質疑美商介入台灣勞動權,呼籲全民支持讓公投成案,阻止台美資方打壓勞權。
勞動部稍晚回應,台北市美國商會在「2018台灣白皮書」所提,放寬專業與管理人員及新創公司核心人員工時規定的建議,與現行勞基法第84條之1,俗稱責任制的規定有關,是否指定特定的工作者適用,同法第84條之1已有既定的法制程序,勞動部將在保障勞工福祉的前提下,審慎處理。
勞動部並提醒,勞團所提「廢止107年1月31日修正發布之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公民投票案,若成案並投票通過,這次修正的所有新制規定將自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公投結果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立即失效,回到修法前的條文,並無緩衝期,會造成至少3點立即影響。
勞動部指出,其中包括新制規定輪班換班間距11小時恐將回到修法前的狀態(8小時);新制規定補休期限屆期時,未補休的時數,雇主仍應依加班當日的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加班費,否則會開罰的規定,將變成無明文規定狀態;勞工未休的特別休假日數將一律要在年度終結時結算工資,日後不再有依需求遞延運用的可能。
勞動部表示,依照公民投票法規定,此一公民投票案如果通過,立法機關於2年內不得再制定相同法律;屆時,新制規定對勞動權益有具體進步、保障的條文,將無法再適用,短期內也無法再訂定,勢必對勞雇雙方造成衝擊,恐非所有勞工之福。(編輯:黃瑞弘)10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