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40週年勞團建議修法 提增退休金、加班費等訴求

大聲喊著口號,希望政府修《勞基法》、提高廣大勞工的加班費,以及保障工作權。

有鑑於《勞基法》上路40年,多個勞團舉行記者會提出建議的修法版本草案,除了希望提高加班費,從現行的前2小時一又三分之一提高到2倍、後2小時一又三分之二則提高到3倍;也要求將刪減的國定假日7天還給勞工,以利減少工時。

台灣食品加工業產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王逸翔表示,「40年來都不曾提高過的加班費率,從現行前2小時一又三分之一提高到2倍;後2小時一又三分之二提高到3倍;然後讓休息日國定假日與特休假的出勤費率,也都比照提高。」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朱梅雪指出,「增加國定假日不只是增加勞工休息跟與家人相處的機會,更可以透過連假的方式、設計,帶動台灣的旅遊商機、觀光產業。」

勞團還提出增加退休金、保障移工及弱勢,以及對雇主違反《勞基法》,積欠工資、資遣費等金額累計超過100萬元,可移送法院限制雇主出境,有助於提高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償還率。

工總常務理事何語認為,「加班費率一直要提高到2倍,那我認為有很多產業能不能接受還不知道,2倍是不合理的,台灣的產業還沒達到2倍的產業規模,還有很多產業是沒有辦法生存的下去的。」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修法的各項意見,其實勞動部都有持續蒐集大家的意見,各項意見的話都要有所共識,才有可能做調整。」

對於勞團的修法版本,已有資方表示難以接受,還需要開會討論研究;勞動部則回應,會先了解勞方的修法訴求,還需要匯整資方及產官學界意見。

勞團則強調,之後會陸續拜會朝野黨團尋求修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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