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放颱風假標準為何? 勞動部:這三地停班勞工即可不出勤

中度颱風杜蘇芮持續逼近台灣中,對於勞工可否放颱風假的標準,勞動部指出,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上班必經途中」之中的任一轄區首長,若已通知停班,勞工即可不出勤。(示意圖/黃威彬攝)
中度颱風杜蘇芮持續逼近台灣中,對於勞工可否放颱風假的標準,勞動部指出,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上班必經途中」之中的任一轄區首長,若已通知停班,勞工即可不出勤。(示意圖/黃威彬攝)

中度颱風杜蘇芮持續逼近台灣中,預計最快24日晚上會發布海上警報,25日早上發布陸上警報。對於勞工可否放颱風假的標準,勞動部指出,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上班必經途中」之中的任一轄區首長,若已通知停班,勞工因而未出勤、雇主宜不扣工資,同時不得視員工為曠職、遲到,或強迫勞工請事假或其他假,也不能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勞工的處分。

勞動部指出,無論颱風假當天為「工作日」或「休息日」,勞工的假勤都應比照《天然災害應對法》處理。

勞動部也提醒,若工作的性質為可採居家工作形式,則在是否採取居家上班前,勞雇雙方應就提早約定,而原就約定居家工作的勞工,若原有的工作不因颱風受影響,雇主應照發工資,但如果仍受颱風影響,導致無法履行勞務,雇主也不得給予勞工任何不利的處分。​此外若因營運性質,勞工仍需要在颱風停班日工作,雇方除了應照給當日工資,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且應提供交通工具、補貼,或其他相關協助。

勞動部也強調,若勞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及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給予職業災害補償。若雇主沒有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實施,而違反《勞動基準法》,則可處以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勞動部也在官網已設「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詳情內容可至專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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