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能不能放低溫假?政府宣布停班可不出勤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霸王級」寒流來襲,氣溫降到10度以下,已有許多學校宣布放低溫假,廣大上班族也關心是否有放假的可能。對此,勞動部今(23)日解釋,若縣市政府宣布實施低溫假,不論是勞工居住地、工作地或上班途中會經過的地區,都能放低溫假,勞工可以不出勤,雇主不得要求勞工請假或視為曠職、甚至扣發全勤獎金。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天然災害包括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及其他天然災害,而低溫屬於其他天然災害,若因此造成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疑慮時,地方政府可視情況宣布停止上班上課。

不過,勞動部表示,該辦法主要規範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其實一般民間企業並不適用。因此另訂「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勞工不管是工作地、居住地或通勤過程經過的地區,只要縣市政府發布停班停課,勞工可以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能強迫員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

104人力銀行解釋,低溫假給薪與否,視每間公司的薪資制度,若員工因為低溫假而沒有上班,未提供勞務,企業也可以主張不給薪,不過多數企業面對天然災害期間如颱風假,仍會選擇支薪。

至於是否要給加班費,104人力銀行說明,除非低溫假剛好為休息日、國定假日,否則低溫假並非假期,而是一般上班日,企業不須另外給付加班費,但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

104人力銀行也提醒,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寒流來襲,工作者可能因低溫而併發相關疾病,雇主應留意低溫特報,適時採取適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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