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會議改革第一箭 申請外勞、上市櫃 更難了

工商時報【邱琮皓╱台北報導】 為強化勞資對話,勞動部啟動勞資會議改革第一步,未來「新申請上市櫃公司」、「申請產業外勞公司」,事業單位必須檢附最近一年,也就是4次的勞資會議紀錄,若未能據實檢附者,將無法通過申請,較過去只需檢附最近一次更嚴苛。 據統計,每年新申請上市、上櫃公司合計約有40家,但對申請產業外勞的公司影響較大,特別是製造業聘3.5萬家、以及近千家的養護機構、營造業、海洋漁撈業者,總計有3.6萬家企業,未來辦理初次招募、重新招募及增聘外勞時,都必須適用新規定來取得「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 勞資會議依規定至少每3個月應召開一次,勞動部規劃採用漸進式調整,也就是在明年4月前申請上市櫃、招增聘外勞,至少須提出1次勞資會議記錄、明年7月者應提出2次、明年10月者應提出3次,循序漸進至可提出近1年4次的會議紀錄,但具體做法為何,仍待18、19日召開地方主管聯繫會議時,聽取第一線勞政主管機關意見。 據悉,勞動部徵詢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意見,兩個單位都同意,未來會有公文的方式調整次數。 依現行《勞基法》規定,企業要實施變形工時、延長工時(加班)或安排女性勞工在夜間工作,都必須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未來一例一休修法通過後,再新增包括實施延長加班彈性、縮短輪班間隔至8小時、調整例假日等彈性,也要透過勞資會議取得勞工同意。 為落實勞資會議,提高召開率、避免假會議,勞動部將跨部會合作「把關」。 勞動部表示,在盤點勞資會議對公司形成約束力措施時,決定先落實既有的相關規定,特別是申請上市櫃公司、外勞許可等,都是2010年就開始進行,「證交所、櫃買中心也都很支持」。至於如何強化目前上市櫃公司的勞資會議,預估未來會訂入公司治理評鑑項目的加分項次,鼓勵企業應多召開會議,與勞工對話。 據了解,勞動部下一步,進行勞動檢查同時,將優先輔導30人以上企業,落實至少1年4次的勞資會議,並對勞資會議內容,包括勞資雙方代表的產生、會議過程、討論事項等進行實質審查,從源頭開始落實勞資會議、杜絕假會議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