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多彰化調解有成縣府表揚績優者

彰化縣勞工處每年受理近千件勞資糾紛案,為「公平、公正又中立」化解勞資爭議、維持勞資和諧,常把案件移給「勞資關係協會」調解,調解成功率高達六成二;縣府特別頒獎表揚績優調解人員,感謝疏減訟源,締造和諧職場關係。

(李河錫報導)

勞基法修正通過後,勞工意識抬頭,讓資方也能依法建立職場規範,但難免還是會因立場不同、見解不一,導致勞資糾紛;農工商產業大縣的彰化縣,因為以中小企業為主,每年受理勞資爭議申訴案約在近千件左右,根據統計,其中以工資給付、資遣費認知差距案最多,兩項就高佔六成多、多達五百多件,其次則是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權利事項,以及職災補償和退休金給付;縣府勞工處長吳蘭梅表示,為化解勞資爭議、維護勞資和諧,常會把申訴案移交給「獨立第三方」,也就是「彰化縣勞資關係協會」與「彰化縣勞資關係服務協會」來進行調解,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的前提下,公平、公正又中立的進行調解,來減少勞資訴訟,促進職場和諧!

因兩個協會擁有十三位學有專精、又善於溝通的「獨任調解人」,使得平均調解成功率高達六成以上;縣長王惠美特別頒獎表揚十一位年度績優調解人,除感謝他們辛勞付出與熱心貢獻,並期勉兩協會繼續為確保勞資和諧、優化職場、促進產經發展來努力。接受年度表揚者除了「彰化縣勞資關係協進會」、「彰化縣勞資關係服務協會」兩民間團體,還有洪韶謓、楊珺翔、鄭景鴻、林麗華、許英義、莊忠明、王傳吉、黃致祥、施永晉、林杰弘、黃騰輝等11位調解人」。

(翻攝:李河錫)